李燕兰,曾参与过女婴买卖的“媒婆”。
在仙游县盖尾镇,曾参与过女婴买卖的“媒婆”李燕兰(化名)回忆,当年像她一样从长乐抱走女婴的人都会聚集在莆田郊尾车站寻找养家。她每找到一个养家,就能得到5元钱的报酬。她并不为参与女婴买卖感到后悔,认为长乐的生活太苦了,将女婴送往莆田,她们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李燕兰记得,直到1993年,仍有女婴从她手里被送往莆田。这种现象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七八十年代达到顶峰,上万女婴,刚出生不久就被长乐父母送走,经数度转手最终流落莆田,被当地人蔑称为“阿乐”。
运气好的“阿乐”被养父母当作亲骨肉对待,运气差则沦为奴仆。作为寄存在家族里的外人,她们失去血缘的保护,往往成为家族的出气筒,从小承担繁重的家务活,受教育程度低下。
随着年龄渐长,“阿乐”们寻亲的愿望越发迫切。在茫茫人海里竭力打捞,有人出于好奇,有人索求物质,还有人希望彻底摆脱“养女”身份的桎梏,挽救自己余下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