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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向上海合作组织首届媒体峰会致贺信

上海合作组织首届媒体峰会6月1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致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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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会议
历届 时间 地点 成果
第十八次 2018年6月9日至10日 青岛 该次会议是上合组织扩员后的首次元首理事会会议,期间各方将继续弘扬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核心的“上海精神”,就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安全合作、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推动务实合作等议题展开讨论,为上合组织未来发展绘制规划全面、方向明确、路径清晰的蓝图。会议将发表《青岛宣言》。
第十七次 2017年6月9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成员国元首签署并发表阿斯塔纳宣言,发表峰会新闻公报、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签署《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批准给予印度、巴基斯坦上合组织成员国地位等7份决议。峰会期间,各方授权代表还签署了《2017-2018年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纲要〉联合行动计划》、《上合组织秘书处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谅解备忘录》。
第十六次 2016年6月17日至24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习主席在会上发表题为《弘扬上海精神巩固团结互信全面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重要讲话,提出上合组织未来发展的五点主张。
第十五次 2015年7月9日至10日 俄罗斯乌法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题为《团结互助 共迎挑战 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讲话。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乌法宣言》。批准包括《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在内的一系列文件,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等决议,发表成员国元首关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声明、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以及会议《新闻公报》。
第十四次 2014年9月12日 塔吉克斯坦杜尚别 与会各方围绕进一步完善上海合作组织工作,发展上海合作组织域内长期睦邻友好关系、维护地区安全、加强务实合作以及当前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凝心聚力 精诚协作 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再上新台阶》的讲话,提出4点主张。成员国元首签署并发表了《杜尚别宣言》,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批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
第十三次 2013年9月13日 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与会元首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峰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3-2017)》。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题为《弘扬“上海精神” 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方在峰会上宣布已成立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
第十二次 2012年6月6日至7日 中国北京 国家主席胡锦涛作为主席国元首主持会议。与会领导人就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对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作出规划,达成新的重要共识。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等10个文件。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一致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
第十一次 2011年6月15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六国元首围绕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凝聚共识、巩固团结的主题,总结了过去的成就和发展经验,并在深入分析国际和地区形势发展的基础上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合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
第十次 2010年6月11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
第八次 2008年8月28日 塔吉克斯坦杜尚别 六国元首就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和合作重点方向、相互关系准则、对外交往基本立场等达成新的重要共识。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等重要文件。
第九次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 俄罗斯叶卡捷琳堡 六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给予斯里兰卡和白俄罗斯对话伙伴地位。
第七次 2007年8月16日 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把成员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保和平”的思想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第六次 2006年6月15日 中国上海 六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合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下一步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第五次 2005年7月5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第四次 2004年6月17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六国元首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反毒合作协议等多份重要文件,并决定采取新举措,推进安全和经济方面的务实合作,建立成员国外交部间协作机制等。塔什干峰会标志着成立三年的上合组织正式结束初创阶段,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会上,蒙古国被吸收为上合组织观察员。
第三次 2003年5月29日 俄罗斯莫斯科 会上,六国元首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达成广泛共识。六国元首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
第二次 2002年6月7日 俄罗斯圣彼得堡 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三个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机制化和法律化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