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包装方式;
(五)价款或者报酬、结算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要约邀请】微商的广告宣传视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消费者明确表达要约前,微商要约邀请可以撤回。
【要约】消费者按照微商的要约邀请,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意思表示达成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意愿为要约。
要约到达发布商业信息的微商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承诺】微商与消费者达成买卖协议,或商品或服务进入发货程序,或消费者已经付款,均视为微商对消费者达成承诺。承诺生效时,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协议生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微商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每笔交易两千元以下的,可以认为符合限制行为能力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微商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微商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无效】下列微商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微商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撤销权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微商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合同的提示】微商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对其权利可能造成影响的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微商应当按照合同相对人的要求对格式条款作出说明。
前款所述显著方式是指,采用足以引起合同相对人注意的方式,包括:合理运用足以引起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不得以技术手段对合同格式条款设置不方便链接或者隐藏格式条款内容,不得仅以提示进一步阅读的方式履行提示义务。
【格式条款的限制】 微商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微商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微商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微商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