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不可移动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整改效果听证  专家听证团

【要旨】

针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便利之间的矛盾,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借助“外脑”,明确文物保护优先原则,促进形成文物保护社会共识。

【基本案情】

温州市系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瓯越文化发祥地,主城区鹿城辖区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众多,但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始建于温州建城之初的三牌坊古井本体受到严重损坏,井水发黑发臭;位于上寺西村的千年古桥寺前桥未限制车辆通行致桥体失修产生安全隐患;坐落于城区闹市的谯楼城墙周边堆放大量建筑材料,影响文物本体安全;地标性文物建筑江心屿双塔之西塔塔身六面均被人为刻字;革命历史文物永嘉战时青年服务团旧址年久失修等。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立案调查

2020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鹿城区院”)在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线索后立案。同年8月6日向鹿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局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案涉省级文保单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修复本体并消除损坏风险。行政机关回复履职情况后,鹿城区院经复查发现,部分文物已得到有效保护,但也出现了文物保护与群众生活之间的矛盾,其中为保护寺前古桥所设置的限行路障,使周边群众驾车通行受限,部分村民对此反响强烈。

(二)公开听证

为解决文物长效保护问题,鹿城区院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公开听证会。

科学制定听证方案,保障公开听证效果。鹿城区院严格依据最高检听证规定开展听证准备,同时充分考量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特殊性及具体案情,科学制定听证方案。邀请寺前桥所在地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全程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媒体到场,并发布公告,公众可申请旁听。针对古桥保护涉及学科性、专业性强的特点,确定了由文博、建工、法律专家组成的听证员“专家团”,为科学评议听证事项奠定了基础。在检察官介绍案情环节,设定多媒体示证方式,直观展示案情。

充分借助“外脑”,释疑解惑形成共识。三位听证员首先听取了检察官介绍案情、行政机关陈述履职情况,随后,上寺西村村民代表就限行措施对部分村民出行造成的影响进行说明。听证员经提问、闭门评议,形成一致意见。文博专家作为听证员代表指出,已有上千年历史的寺前桥承重能力有限,汽车通行将严重危害文物本体安全,必须限行保护。村民代表听取后,认为听证员的意见专业、客观,表示信服,最终认可文物保护应当优先。

(三)督促履职

听证会后,鹿城区院采纳听证意见,向行政机关发出跟进监督通知书,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完善限行设施,确保古桥本体安全,同时就村民出行问题会同属地政府采取合理措施妥善解决。目前已加固寺前桥限行设施,并设置古桥南侧停车场,切实解决村民的驾车出行需求。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针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民生需求产生矛盾、文物保护具有较强专业性等复杂情况,探索以公开听证方式跟进监督,通过周密准备确保公开听证质效,因案选定专家听证团,邀请利害关系人参会,广泛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明确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优先原则,促进达成文物保护的社会共识,同时亦推动属地政府采取合理措施妥善解决民生需求,也为公益诉讼检察听证的推进开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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