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改变了多年“家暴”问题无法可依的局面。
从1990年开始,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就开始关注“家暴”问题,至今已经27年。
“1990年,我开始研究中国的家庭暴力问题时,人们还不接受‘家庭暴力’这个词,只叫‘挨打'、‘殴妻'。”孙晓梅对中国网记者说。
多年来,因家暴导致家庭悲剧的案件时有发生。2011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门”事件被媒体曝光,“家暴”问题再度引起广泛的关注。
“此前对惩治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婚姻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中,司法机关没有在这些零散的法律中进行明确规定。”孙晓梅说。
红枫中心与万博苑社区共同举办的迎“三·八”促和谐活动现场。(红枫中心供图)
任两届人大代表提10份“反家暴”建议
一次调研活动,让孙晓梅下定决心致力于“反家暴”事业。
1993年,中国管理科学院妇女研究所(现为“红枫热线”)对北京市30个城市户口和30个农业户口的婚姻暴力受害者进行个案访谈。
孙晓梅承担了对30个农业户口受暴者的调查,让她感到意外的是,面对伤害多数人选择沉默,不认为被丈夫打、受到暴力侵犯是问题。受暴者们甚至用奇怪的眼光看待孙晓梅的调研。
“那次让我深受触动,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将 ‘反家庭暴力’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她说。
孙晓梅用半年时间将30个“家暴”材料整理成30万字的手稿。
2001年,时任农工民主党中央妇委会主任的孙晓梅,带着在北京、浙江温州、河北迁西、内蒙古兴安盟发放的4000份问卷调研数据,向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交“反对对妇女暴力行为建议”的提案,这也是全国第一份针对家庭暴力方面的提案。
2008年,孙晓梅当选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9年和2011年,她分别向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和三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
孙晓梅曾收到“家庭暴力的内容可以在各种法律中体现”的回复,对此,她并不满意。
此后,孙晓梅又连续多次提交建议,希望加快《反家暴法》的立法工作。即便在罹患癌症6年期间,连坐起来都感到困难时,她依然没有放弃。
至今,任人大代表期间孙晓梅前后提交了10份关于《反家暴法》的建议。
被家暴对象(左)和志愿者就课上的一些内容进行探讨。中国网记者 吴闻达 摄
更多受暴者开始敢于为自己说话
孙晓梅认为《反家暴法》这部“年轻”法律的施行大大提升了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力度。
“最突出的亮点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遭遇或面临家暴,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孙晓梅告诉记者。《反家暴法》实施一年以来,已发出49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热线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月到6月份,家暴问题热线接通个案达到158个,相当于去年同期的3倍,比2015年的全年数据增长了54.90%。
“在《反家暴法》实施以后,受害人对家暴有了更明确的认识,愿意说出来,用法律方式保护自己,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 红枫中心副主任侯志明对中国网记者说。
2016年4月,64岁的李莉(化名)选择离婚,结束了近30年的“家暴”生活。 “孩子一岁起前夫就时常对我家暴,每天在恐惧中过日子真的很煎熬。”李莉说。
依恋关系课上,志愿者分组认真探讨,这些志愿者有记者、教师、工程师、医生等。中国网记者 吴闻达 摄
建议各部门出台细则
今年两会,孙晓梅继续带来了《反家暴法》方面的建议。“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这届人大代表任期画上一个完美句点。”她说。
孙晓梅建议,《反家暴法》中的核心部门如公安、法院、民政等责任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是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地方立法,对没有出台地方性法规的省市,可以出台《反家暴法》的实施办法。
“《反家暴法》的出台速度很快,草案的第二稿就通过了,所以未来还需在细节上不断完善。”孙晓梅说。
孙晓梅了解到,有受暴者告到法院,但是法院需要证据,无奈受暴者只能去找派出所,“有时候派出所只是协调一下就让受暴者回去了”。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作出进一步解释,对反家暴法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对涉及家暴案件的审理出台一个较为全面的指导办法或意见,重点解决家庭暴力的定义,完善证据制度,细化申请监护权撤销的具体程序等。”她说。
(文字/尚阳 策划/尚阳 吴闻达摄像/黄富友 吴闻达剪辑/吴闻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