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仅需要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其实还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那么我国的相关部门为了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都采取了哪些合作方式呢?

孟祥轶:在过去,金融监管部门和检察院、法院等,包括与仲裁庭、金融庭部门合作。因为它涉及消费者权益受损害案件应该如何解决,所以它必然需要金融监管部门(作为专业领域的监管者)和法院(作为整个的民事诉讼这方面的专业机构),在十年前针它们的结合对金融消费者是没有倾斜性保护的。比如,最高法有这种判例,消费者保护是逐渐往消费者身上倾斜的,不再局限于只依据合同。金融机构提供的霸王条款合同,法院需要判断这个合同是否保证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

从金融教育角度,有非常多合作部门。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每年9月份举办的“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已经持续了9年,他们的合作对象非常多,因为它要进社区、进学校,在它的网点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

主持人:近年,金融消费者呈现出更年轻化、更基层化的趋势。所以,素质的提高也要向年轻人和基层群众来进行普及,各个部门是否有通力合作,对他们进行素质提高或者普法知识宣传?

顾雷:我国现在金融素养确实在逐渐提高,应该讲这两年成绩是斐然的。我们主要通过三个途径提高我国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

第一,银行合作方式,尤其是五大国有银行的积极参与,对相邻地域进行金融宣传,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素养和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

第二,社区合作的方式。社区通过微信、微博、现场活动和网络媒体、多媒体的方式,帮助社区居民提高金融知识,让他们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能够抵御身边的一些非法集资、非正常金融活动的诱惑。

第三,校企合作。银行和金融机构走进学校,帮助在校学生树立良好的金融观。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就走进南京那些小学,通过一个叫《做个小小的理财家》的多媒体活动,教育在校的小学生树立良好的金融观念。

最后,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不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把国际上先进的金融理念、金融防范知识引到中国,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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