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和评估机制是美国公共外交长效发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公共外交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二战后其研究和评估机制主要有三条路径,第一条是根据《美国信息和教育交流法案》成立的四个咨询委员会,第二条是美国公共外交从业单位的研究评估功能,第三条是为了解决某些问题成立的临时委员会。本文旨在从历史的角度对美国战后公共外交战略中的研究评估机制进行系统研究,并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对提升我国公共外交实效的启示。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公共外交战略和政策的研究和评估工作,几乎每一次重大战略或政策确立前,美国相关机构都要对当时的国际形势、美国状况、目标国对美国的重要性和目标国国内情况等重要问题进行考察。在进行全方位考察的基础之上制定重大战略,然后确定某些优先计划和特定项目,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政策也不相同。美国建立了专门的研究和评估机构,形成了一种固定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对外传播战略不断调整和完善。二战后美国公共外交的研究和评估机制主要有三条路径,第一条是根据《美国信息和教育交流法案》成立的四个咨询委员会,第二条是美国新闻署本身开发的调查评估功能,第三条是为了解决某些问题成立的临时委员会。本文对三条路径的 发展演变及其职能划分进行系统研究,从而探讨对中国公共外交的借鉴意义。

第一条路径:四个咨询委员会的发展演变及其功能

根据《1948年美国信息和教育交流法案》,美国信息咨询委员会和美国教育交流咨询委员会成立。根据该法案的完善法案《1961年教育与文化平等交流法案》,国际教育与文化事务咨询委员会成立,代替了教育交流咨询委员会。1980年10月,根据96—60号公法,卡特政府将信息咨询委员会和国际教育与文化事务咨询委员会合并,组建成一个新的机构美国公共外交咨询委员会,一直延续至今。前后相继的这四个委员会的基本职能保持一致,负责对美国实施的信息和交流项目的调查、评估和监督。具体来说,向总统、国务卿和美国新闻署署长提供实现新闻署功能的规划和建议,评估美国新闻署的政策和项目的有效性,向总统、国会、国务卿和美国新闻署提交关于美国新闻署项目和活动及其有效性的年度报告。

这些委员会对公共外交的调查和评估非常全面,兼顾了整体性、广泛性和针对性。委员会的建议可分为三方面:整体建议、传播策略、具体项目和其他。

整体建议方面。第一,给信息项目以及后来的公共外交定位,从整体上强调其重要性,并提出加强其地位的建议。第二,建议增加预算。为了推动对外传播在美国外交政策中发挥更大作用,委员会呼吁国会对美国新闻署的工作要支持和理解,并指出他们的财政需求是现实的。第三,始终强调国际传播机构应更多参与美国对外政策的制定。第四,重视人力资源机制的建设。委员会一直努力提高负责公共外交的海外工作人员的地位。美国新闻署并入国务院之后,公共外交的人才机制建设也是其关注点之一。

传播策略方面。咨询委员会除了在整体上提出其建议外,也提出了很多具体传播策略。比如美国信息咨询委员会在成立之初就提出了精准行动(Pin Pointing Operations)相关建议。这些建议在后来的项目和活动中明显体现出来。此外,委员会一直强调非政府力量在公共外交中发挥的作用,因此建议美国新闻署加强与私人组织合作。

具体项目和其他方面。关于具体项目的调查和评估也是咨询委员会一项很重要的职能。大部分的评估报告多少会涉及具体项目的评估,有的是根据地区分类,有的是根据传播媒介分类,有的则是针对某一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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