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际教育援助法律和机制

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都有对外援助法,或者是针对某一特殊事件而制定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援助政策。我国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可借鉴其成熟、合理的内容,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对外教育援助法律。

一、制定对外教育援助法律。从法律层面规定教育援助的宗旨、对象、目的、批准程序、援助规模、援助方式、年度教育援助占对外援助的比例以及监督机制等,增强中国对外教育援助的透明度。

二、设立独立的教育援助机构。设立专门负责教育领域援助的机构, 全权负责对外教育援助,使教育援助更加具有针对性,从而更好地发挥教育援助的效果。独立的对外教育援助机构既可以提高对外援助的决策和管理效率,也有助于避免各部门之间相互掣肘以及重复援助,可以使援助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三、建立科学的教育援助评估机制。建立项目评估与项目总结报告制度、全面统计制度以及年度报告制度,规范项目评估工作。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严格的质量监控机制,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

高度重视来华留学生的培养

2016年我国已成为亚洲最大留学目的国,来华留学生规模突破44万人, 其中许多是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如此庞大规模的留学生,是重要的公共外交资源,我们必须深度挖掘留学生这一潜在资源,让其为中国代言,讲好中国故事。

第一,实现奖学金来源多样化,将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地方政府结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从中央角度来说,应增加奖学金名额,均衡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地域分布,从地方政府角度来说,应提供种类丰富、适应地方特色的奖学金项目,此外还应鼓励企业、学校等社会组织以各项名义设立留学生奖学金,增加奖学金供给渠道。

第二,构建和完善留学生服务体系,国家应该完善留学生社会化的支持体系,满足来华留学生的家庭婚姻、子女教育、就业、心理咨询等方面的需求。学校要及时为留学生解决在华的困难,让其有着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三,建立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留学生档案,档案可以完整地呈现来华留学生的背景和学习期间的各类信息,此举既可以使来华留学生感受到学校对其个人经历的尊重,还可以为国家外交和安全部门提供重要的讯息,更重要的是可以整理出校友信息,培养友华、爱华人士。

大力发展非官方教育援助组织

国际教育援助的发展离不开民间和社会力量。非政府组织掌握着丰富的社会资源,具有灵活性,能为政府官方援助组织做补充,共同为国家利益服务。政府组织的教育援助往往都是大型的活动,而且还是针对非常需要教育援助的地区进行的,这样会遗漏一些同样需要援助的地区,民间组织和力量可以参与其中,弥补政府组织的活动的不足。此外,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大力发展民间教育组织,鼓励知名企业家、社会名流、慈善机构参与到对外教育援助项目中来,共同推进对外教育援助的发展。

双边援助与多边援助相结合

目前我国是以双边援助为主,多边援助的规模和数量较少。在双边援助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带有国家利益倾向,这样就容易出现碰撞和摩擦,影响对外教育援助效果。多边援助则可避免或者缓解政治上的摩擦,并且多边援助组织一般都拥有独立完善的运行机构,专业性更强,通过多边援助机构不仅能提升教育援助的效果,还可以规避其他国家对我国援助目的的质疑。因此,我国在实施对外教育援助过程中,应积极参与多边援助,扩大多边援助的数量和规模,借助多边援助平台和机构提升教育援助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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