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平解放”到“一国两制”
中国共产党在取得执政地位后,一直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就曾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1955年5月,周恩来指出:“解决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条件下,争取和平方式解放台湾。”1956年1月,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了“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口号。同年4月,毛泽东提出了“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7月,周恩来接见蒋介石派出的谈判代表、原国民党“中央通讯社”记者曹聚仁时指出,国民党和共产党合作过两次,为什么不可以第三次合作呢?为什么不可以合作建设呢?1957年,访问北京的台湾“立法委员”宋宜山曾受中国共产党之托,向蒋介石转达了几点建议,其中就包括两党通过对等谈判,实现和平统一。
20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逐渐形成了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政策,周恩来将此概括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回归祖国,“四目”是:台湾只要和大陆统一,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大权等都由台湾当局自理;所有军政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等待条件成熟后再尊重台湾当局意见,协商后进行;互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的事。
毛泽东、周恩来等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对台湾当局一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由于某些外国势力的干涉,加上大陆随后发生的“文化大革命”,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施。
在主张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决捍卫国家主权。为了反对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和国民党的“反攻大陆”,1958年8月23日,毛泽东下令人民解放军炮击金门、马祖等地,向全世界宣告了捍卫国家主权的决心。
70年代末,随着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有了重大发展。邓小平在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一国两制”的含义是国家统一后,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采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同月,邓小平在访美期间,谈到中国政府对台湾问题的方针时说:“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现实和现行的制度”。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除重申中国政府和平统一的方针和通邮、通航、通商等政策外,明确主张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台湾在祖国统一后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1982年7月24日,廖承志在给蒋经国的信中写道:“试为贵党计,如能依时顺势,负起历史责任,毅然和谈,达成国家统一,则两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共图振兴中华之大业……望弟再思。”对于中共的呼吁,台湾当局在民间交往上略有松动,将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政策,改为不逃避、不退让、不畏缩的“新三不政策”。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接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基时说:“在实现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同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样,实行“一国两制”有了宪法的保证。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邓小平说,实现统一的适当方式是举行国共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祖国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1986年4月,中国大陆拍摄的反映国民党军队在1938年抗击日本侵略的电影《血战台儿庄》在香港首映。台湾“中央社”负责人谢忠侯在看完影片后,当晚就给台湾领导人蒋经国打电话说:“我刚才看了中共在香港上映的一部抗战影片,讲的是国军抗战打胜仗的,名叫《血战台儿庄》,里面出现了令尊的形象,跟他们以前的影片形象不同,这次形象是正面的。”蒋经国听说后,很是震惊,马上对谢忠侯说:“找一个拷贝来看看。”台湾方面收到拷贝后,宋美龄和蒋经国都很快地观看了《血战台儿庄》,并请国民党中常委的全体人员观看。看完后,蒋经国说:“从这个影片看来,大陆已经承认我们抗战了。这个影片没有往我父亲脸上抹黑。看来,大陆对台湾的政策有所调整,我们相应也要作些调整。”不久,蒋经国决定开放国民党部队老兵回大陆探亲,从而揭开了海峡两岸公开互动往来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