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私营军事安保产业的有序发展离不开国际国内规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当前对全球私营军事安保产业的规制可分为经济规制、公共规制和行业自律三种。三种规制各具特色,也均有缺陷。要充分发挥私营安保公司的积极作用,我国政府部门对内应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对外应积极参与私营军事安保国际治理进程。我国私营安保公司在增强自身实力的同时,应注重学习和利用国际规则,积极申请私营安保服务供应商国际行为守则机构的资质认证,以提高国际认可度、扩大国际市场。

对私营军事安保产业的“规制”是指借助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方式约束、规范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活动,避免它们出现不端行为并产生负面影响。依据规制动力的来源,可把规制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路径分为经济规制、公共规制和行业自律,其动力分别来自市场、政府和行业协会。

经济规制

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本质是市场主体,以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经济规制路径从理性人假定出发,重视市场竞争的作用,以预防和应对委托代理问题为着力点,强调利用经济工具和市场机制来规范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活动。

经济规制特别关注私营军事安保市场上的委托代理问题。应对委托代理问题,经济规制首先强调市场竞争的作用,认为它可以弥补公共规制的缺位,甚至比公共规制能更好地约束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活动。总体而言,当今全球私营军事安保产业存在着较为充分的竞争。无论私营军事安保服务的买方还是卖方都数量庞大,前者包括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企业、其他实体和个人等多种类型,后者则提供军事服务、安全咨询、培训、武装保护等多种类型的服务。而且,私营军事安保行业的准入门槛不高,每年都有大量新公司涌入,在壮大该行业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竞争程度。由于存在竞争者, 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必须兼顾眼前和长远利益,注重公司名声,约束自身及员工的活动。正因如此,当今的私营军事安保行业尽管偶有丑闻曝光,但总体上处于有序运作状态。

市场特征或结构是影响委托代理问题的第二个因素。根据查尔斯•马宏尼的观点,按照买卖双方的数量,私营军事安保市场可分为买方市场、卖方市场和竞争市场三大类。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代理方推脱责任的程度各不相同。美国情报服务市场是典型的买方市场,美国政府机构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买家。在这种市场结构之下,私营军事安保公司一旦被发现有推脱责任的行为,将会被拉入美国政府采购黑名单而无法继续从事相应业务。由于风险太大,从事情报搜集与分析的承包商较少推脱责任。美军后勤与基地运营市场则是卖方市场的代表,它由克鲁格—布朗—鲁特(KBR)、福陆(Fluor)、巴布科克国际(Babcock)和德阳(DynCorp)四家公司所垄断。由于具有较大的谈判和议价权,四家公司经常给美军带来各种问题。作为竞争市场的近身和场地保护市场则由于同时存在多个买家和卖家面临着逆向选择问题。

影响委托代理问题的第三个因素是合同,这也是委托方可以把握的为数不多的约束代理方行为的措施。受委托方差异、时间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 即便同一国家不同政府机构签订的私营安保服务合同也各不相同。不同合同蕴含着不同的激励结构,从而影响着私营安保公司的表现。Benjamin Tkach 的研究发现,在伊拉克战争中,规定了固定价格的合同,比那些根据小时费率和报销结构来付款的合同以及那些实报实销与预付费相结合的合同,更有助于促使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尽责完成工作。

经济规制从经济人假定出发,强调通过加强市场竞争、改善市场与合同结构来规范私营军事安保公司行为,具有内驱性强、覆盖面广等优势。不过,经济规制路径存在一些内在缺陷。前面提及的卖方垄断市场的形成、私营军事安保公司以商业合同形式攫取欠发达国家的自然资源都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必须通过非经济力量进行矫正。而且,一旦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最终还是需要依托各国法律和国际法进行处理。由此可见,经济规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公共规制的缺位和不足,但无法取代公共规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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