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化建设经历了从试点到推广、从个别到普遍的过程。如今,公众知情范围不断扩大,公众表达空间不断拓展,公众监督权利不断加强,公众参与机会不断增多,公众协商机制呈现在社会生活中。新闻信息和公共信息的传播与社会发展形成了相互作用的依存关联,迫切需要提升媒介素养,同时更加重视新闻发布、媒体采访、舆情引导、危机信息管理等各领域相关工作。随着中国综合国力与国际社会影响力的日益提高,国内外日常新闻发布内容逐渐增多,发布形式也日趋多样,在涉外新闻发布的方式中显现出新闻发言人和发布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成熟的足迹。
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简述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雏形
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与西方成熟的发言人制度相比,我国的发言人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雏形最早可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后,新闻发言人逐渐转变了观念,由过去机械政治宣传转变为对媒介的重视,以及注重通过媒介反映出的社会舆论,从形式上也逐渐增多了记者招待会这种发布形式。这一时期的新闻发言人还没有形成一定的制度,新闻发言人在实践过程中还有诸多欠缺的方面,记者招待会基本上还是为了满足对外宣传的单方面需要,所发布的信息本身并不能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发言人制度的草创和建立
随着我国公共外交事业的发展、国际地位的提高、国际作用的增强, 产生了建立发言人制度的强烈需求。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加入了一些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民间国际组织。中国作为联合国和国际组织成员,尤其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世界需要了解中国的立场,国内外公众希望听到中国的声音。20世纪80年代初,外交部有了建立发言人制度的想法。1983年3月1日,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在国际俱乐部举行发布会,宣布外交部建立发言人制度。同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首次对外宣布我国成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中宣部、中央对外宣传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逐步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基本确立。6月,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在京举行,当年两会首次引入新闻发布会这一形式,邀请和欢迎港澳台和外国新闻机构派记者采访两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将“全国两会”新闻发布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新闻发言人制度形成之初, 在宣传上发布方式还相对保守,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开始重视新闻发布的对外宣传策略,但总体上新闻发言人制度进展比较缓慢。
发言人制度的发展阶段
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历了建国后新闻发布的雏形和1983年后的建立摸索期,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始发展完善并成熟起来。国务院新闻办加强对外宣传,陆续布置一系列新闻发布工作,从而适应中国逐步走向世界的舆论环境。1993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开始对外安排新闻发布会,并且主动公布重要部门的新闻发言人。1997年,在香港回归的时代背景下,新闻发言人的政治角色日益突出。1999年,云南省高院在全国法院系统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布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方式和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2000年,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小组正式成立,并且在同年的9月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国台办已形成新闻发布机制。2003年,在经历了“非典”的教训之后,开始大力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同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四川、云南等省市政府陆续启动了地方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对其自身的新闻发言人官员进行业务培训。2008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2010年6月,中央11个部门的新闻发言人集体亮相, 这些都昭示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春天”正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