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未来走向

党的十九大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政治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什么?从2017年的“7·26”讲话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主席从三个方面对此进行了阐释:一是从民族复兴的角度来看, 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二是从社会主义实践的角度来看,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 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三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世界发展中国家的贡献来看,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三个意味着”有着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内涵,既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于民族复兴的重要意义,强调了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基础和应当坚持的方向,也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世界发展中国家的贡献。包括新闻发布在内的我国政府信息传播的任务与方向也将由此决定。

进入新时代,政府新闻发布应当在哪些方面进一步拓展与提升?以下提出四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新闻发言人应树立大国自信。

按照习近平主席的阐释,“新时代”首先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而这一幕正在我们面前真实地上演。十年“文革”期间,国内政治局面混乱,经济发展几乎停滞,甚至濒于崩溃。197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645亿元,就人均经济总量而言,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改革开放的4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在世界各项经济指标中的排位不断攀升;经济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中国社会开始由封闭走向开放,由背向世界转而面向世界、融入世界。尤其是中共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走上中国政治舞台的前沿,并在国际社会的瞩目下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立足于地区和全球治理的新思想、新理念相继提出。这些新思想、新理念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一种自我超越,同时也超越了长期以来占据国际社会主体地位的西方思想体系和发展模式。这种超越性的发展格局要求我们改变以往在国际政治格局中的被动状态,树立大国的自信与风范,把自身发展模式的“中国特色”与“世界意义”讲清楚,在有关人类发展的全球性议题上发出引领性的声音。

第二,新闻发言人应以人民利益为重。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是做好当下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并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

新闻发言人既是党和国家的代言人(喉舌),也是人民的代言人,是代表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这是新闻发言人应有的定位。由此出发,新闻发言人(包括新闻发布管理者)应当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才谈得上政府和国家的良好形象(形象是民众的印象)。反之,如果发言人将公众的诉求视为负担,对他们的疑问置若罔闻,或替责任人掩盖事实、隐瞒真相、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进行“冷处理”,就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其结果必定是政府公信力的丧失和“塔西佗陷阱”效应的出现。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当下,我们更应具有这方面的自觉意识。

第三,新闻发言人应有结果导向意识。

所谓结果导向意识,是指新闻发布的终极效果意识。作为新闻发布管理者和发言人,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时效性”原则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 “谣言止于真相”,“发言快,谣言止”。然而我们也时常面临一个困惑: 事实真相及时披露后,不但没有平息舆论,反而引发了更大的社会负效应。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我们在进行新闻发布时,较多关注“起点”上的事情,比如信息是不是充分,数据是不是完整,采取什么发布形式更恰当,记者有可能提出哪些问题等等。而对于“落点”上的情况,比如信息的发布、事实的披露会不会引起公众更深层次的疑惑,会不会刺激他们情绪,引起心理上的反弹,却缺乏必要的关切。这就难免出现一个落差:“起点”是积极正面的,“落点”却是消极负面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提出新闻发言人要有结果导向意识的问题。结果导向意识要求我们:首先,一手托两端,既代表党和政府及时发出权威信息,进行舆论引导,同时又不能缺少人文关怀和受众意识,多一点换位思考,切实做好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其次, 要求我们努力提升话语能力,话语能力不仅仅是指口头表达能力,还包括对问题进行议程设置的能力以及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入阐释的能力。

第四,新闻发言人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为了提高新闻发布成效,近年来,国务院新闻办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包括针对性地提出建立“4·2·1+N”的新闻发布模式等等。在我看来, “4·2·1+N”既是一种量的要求,也是一种质的瞩望。对于新闻发言人来说,所谓合规、达标是在完成规定动作,但是要想进一步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与效果,就不能停留于此,而要有所创新、拓展。综观之下不难发现,在中国社会快速发展、传播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的许多政府传播主体和主流媒体都在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信息传播的创新模式。例如近几年风生水起的“复兴路上工作室”推出了讲述中国故事的系列短片,它们以生动的说唱形式出现,汇集卡通、快闪、美剧风、漫威风、饶舌神曲等多种风格,受到国内外网民的喜爱,并在YouTube、Facebook、Twitter等海外社交网站上得到大量转发。2017年5月,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之际,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几乎在同一时间各自推出不同曲风的《“一带一路”之歌》,通过年轻、时尚、国际化的表现形式,对“一带一路”的历史渊源和当代意义进行解读,让人耳目一新。我们同时也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一些部委和地方政府尝试利用抖音短视频发布政务信息,粉丝数和点赞量令人欣喜。这些尝试与探索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与被动式的工作态度形成强烈的反差,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新闻发言人队伍不断壮大,新闻发布制度日益完善,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回应重大关切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今,基于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党中央对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许,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并创新新闻发布体制、机制,拓展发布渠道,丰富发布内容,不断提高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本文来源于《新闻发布实训——新闻发言人的使命与智慧》,高钢、万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

程曼丽:北京大学国家战略传播研究院院长,新闻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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