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体的新身份界定其利益

在温特建构主义视角下,公共外交改变了国际体系的规范结构,而被改变了的文化性结构塑造了行为体的新身份。行为体的新身份界定其利益,这是公共外交实现目的的最后一环。身份可以表现为国家的形象,这种形象必须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例如,美国是当今世界格局中唯一的超级大国,这是国际社会认同的美国国家形象,也界定了美国的国家利益是巩固自己的霸主地位。

公共外交所建构的行为体新身份是规范结构改变的结果,这种改变是温和、缓慢的,而不是破坏规范结构。假设一个国家意图通过向国际公众传播国家恐怖主义来获取利益,显然国家恐怖主义并不是对规范结构的温和改变或完善,而是破坏现代民族国家体系,这种行为得不到国际社会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并不能塑造能够接受国家恐怖主义的规范结构以及随之而来的“有利”身份。

“新身份”不仅包括公共外交行为体对自我身份的再塑造,还包括规范结构下他者身份的改变对公共外交行为体身份所造成的影响。这就意味着公共外交所改变的国际形象不局限于行为体自身,还包括其他国际社会成员。例如美国在国际舆论中渲染伊朗、利比亚和朝鲜等国的“独裁统治”和“恐怖政治”,在改变这些国家国际形象的同时,也巩固自己“世界警察”的身份;以色列将哈马斯、黎巴嫩真主党等抵抗势力刻画为恐怖组织,以衬托自己在地区冲突中采取军事行为的合理性。

身份是利益的先决条件,行为体的新身份会带来国家利益的转变。纵观新中国的外交史,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身份处于变化中:由一个注重经济利益、独善其身的发展中国家成为一个注重发展软实力、兼济天下的“负责任大国”,再到如今发起“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引领国。中国身份的改变离不开公共外交的作用,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利益也由物质和经济到国家形象与经济利益并重,最终上升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总结与思考

温特建构主义理论对公共外交原理的解释更多地考量国际政治中公共外交过程中的社会属性,这一角度把握了公共外交作为行为体与国际体系互构的产物,区别于传统外交的“高政治”属性,必须重视国家身份和价值观问题。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在谋求本国发展的同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价值观,是应对当前国际复杂形势的全新理念,是中国领导人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深入思考给出的“中国答案”。那么,公共外交如何助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设想变为现实?

根据温特建构主义理论对公共外交原理的理解,中国在开展公共外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中首先要基于国际社会的规范结构,即切合文化性结构的改变趋向。当前国际社会的文化性结构依旧以西方价值观为主导,丛林法则、零和博弈以及世界达尔文主义在两极格局瓦解后仍有市场,西方强国将自己的政治文化视作国际标杆,鼓吹西方政治制度的先进性和普世性。中国的公共外交要具有针对性,务实地传递关于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与西方世界有所差别的同时,也要选择温和宽容的手段,尊重他国的差异性,避免正中所谓“中国威胁论”的下怀。

第二,中国的公共外交工作必须重视国际公众和非政府机构的价值。过去,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联系多为官方层面的沟通为主,政府间对话占据外交活动的绝大数空间,公共外交也局限于政府机构的亲力亲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刻板的形象,无法显著提升中国在国际公众中的美誉度,国际公众对中国的误解甚至偏见得不到有效缓解。中国的公共外交应当着力接触国际公众。在继续推进党政外交、军事外交等政府机构负责的公共外交的同时,积极开展民间外交、跨国教育、海外投资等非政府机构参与的公共外交,充分发挥非政府机构灵活性和多样性等优势。

第三,要厘清中国公共外交所要建构的新身份。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希冀也是强国之路的目标之一,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纳入新型国际关系的考量之中意味着中国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霸权国。因此,中国的公共外交所要建构的新身份是一个在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具有影响力和包容性的负责任大国,而非依仗悬殊实力奉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超级大国。这就要求中国必然要在公共外交工作中不忘谋求全人类幸福的初心,牢记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的使命,从而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愿景变为现实,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本文为2017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建构主义规范传播视角下的当代中国全球治理观”(编号: 17DZD007)的成果之一;201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重点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四个伟大’研究”(编号:17DDA002)的成果之一。

谈东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世界经济与政治教研部国际政治专业硕士研究生。

杨夏鸣:中共江苏省委党校世界经济与政治教研部教授。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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