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对“一带一路”实施策略的认知
报告称,尽管中国声称“一带一路”战略是包容性的,欢迎所有欧盟成员国乃至所有欧洲国家提出的联合活动,实际上,在“一带一路”的具体开展过程中,中国对欧盟成员国并没有一视同仁,而是有所侧重。报告认为中国在实际行动上主要针对两个地区开展行动,一个是中欧和东欧(CEE),另一个是欧洲地中海国家(南欧,尤其是希腊)。
在中东欧方面,中国主要通过16+1机制来促进“一带一路”,这个机制的核心是16个中东欧国家的领导人和李克强的年度首脑会议。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及其他中欧和东欧国家,在2015年11月苏州举行的中东欧16+1峰会期间,作为第一批国家在“一带一路”倡议上签署了备忘录。报告认为,从中东欧国家的角度来看,“一带一路”倡议是中东欧“16+1”和更广泛框架的特殊整合,这一框架与欧盟和中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密不可分。如捷克于2015年成立了非政府组织布拉格丝绸之路研究会(NSRIP),补充了现有的中国—捷克对话框架。
欧洲地中海国家没有“16+1”这样的机制,但报告认为,中国对6个南欧国家包括希腊、马耳他、塞浦路斯、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都表达了在农业和海上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的兴趣。报告认为,中国对地中海国家的重视从大量正式项目的落地就可见一斑,耗资巨大的希腊比雷埃夫斯港项目是“一带一路”项目的标志之一;中国船运公司和中远公司也都对意大利的各港口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西班牙的马德里是最长的中欧铁路的最后一站,等等。报告分析,中国对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重视,是因为这两个国家由于历史原因仍然在非洲和南美洲保有广泛的影响力,他们可以作为桥梁帮助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在这两个地区的开展。
总体而言,这份报告反映出“一带一路”从中国首倡的国家战略发展为一项国际性议程和多边行动,面临着诸如投资项目能否可持续良性运作、不同国家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协调、既有合作平台与新兴合作机制的整合与发挥协同效应等方面的挑战。解决这些问题考验中国的政治智慧,也需要凝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识,共同探索更具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从公共外交的角度而言,好的公共外交始于倾听。在通过互利互赢的合作本身来增信释疑的同时,针对相关国家的疑虑,我国可考虑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公共外交活动,提高“一带一路”战略“民心相通”工作的有效性。考虑到欧洲国家媒介议程—公众议程—政策议程之间存在的互动关系,除了主动设置议程,还要进一步争取影响对相关议题的解读框架,尤其要加强对目标国主流媒体的公共外交工作,以期引导公众舆论,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进行舆论铺垫;此外,城市公共外交大有可为,通过务实而灵活的城市公共外交可激发中欧国家地方政府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潜力,构建中欧城市网络联盟,以促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良性运转。
欧亚:外交学院副教授,外交学院公共外交研究中心研究员。
夏玥:外交学院2016级研究生。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