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护航“健康中国”

以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提出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分水岭,2009年之后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被称为新医改。中国新医改护航“健康中国”,改革带来的健康红利正在惠及全民。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4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这标志着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即新医改启动。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3年8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时提出,“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致力于实现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习近平还先后10次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医改情况汇报,审议医改重大政策文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部署。

中央先后出台50多个医改重大政策文件,初步搭建起“病有所医”制度框架,及时总结推广地方改革经验,在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改革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和突破性进展。

2016年4月初,中国确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6项重点,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推动药品价格透明化等医改重点,体现了深化改革和创新并举并重的改革思路。

2017年3月28日,2017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提出医改“五项重点”和“十件实事”。

5年来,我国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持续增长,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连续下降,目前已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全民健康覆盖目标,即中低收入国家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例不超过30%。

国家卫生计生委8月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继续下降,患者医疗费用涨幅回落。2016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46344.9亿元,其中个人卫生支出13337.9亿元,比重由2015年的29.3%下降至2016年的28.8%。

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在控制病人费用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医疗费用涨幅明显下降。国家卫计委体改司监察专员姚建红表示,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取消药品加成,按照我们既定目标,到9月底之前,全国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我们也要求到今年年底之前,医疗费的增幅要控制在10%以下,这些措施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使医改成果更能转化为群众实惠。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6.3岁,主要健康指标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深化医改前的40.4%降到28.9%左右,为近20年来最低水平。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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