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传媒网报道,2015年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共接待中外游客达5620358人次,门票收入6.55亿元,双双再创历史新高,成为继故宫之后全国第二个年接待游客超过500万人次的博物院。图片来源CFP

中国网新闻2月17日讯(记者 金慧慧)近日,安徽省太湖县五千年文化博览园中的一处秦始皇塑像群引发公众讨论,焦点在于这种做法是否涉嫌侵权,是否有助于当地旅游及文化事业的发展。据澎湃新闻网消息,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已经着手准备对安徽文博园提起诉讼。

侵权与否取决于是否享有知识产权

复制或仿制历史文化景观的现象早已有之。2011年红网(长沙)就报道了一起山寨天安门事件,该事件发生在湖南省益阳市黄家湖景区,在此之前,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五丈原镇也出现了山寨天安门。

有律师在接受红网(长沙)采访时表示,虽然山寨容易牵扯版权纠纷,但天安门是明朝建筑,时间久远,不存在版权问题,加之未全盘抄袭,所以并无侵权问题。

“天安门和秦始皇兵马俑都超出了著作权保护期限,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窦海阳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也指出,这两处景观都不存在权利人了,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复制或仿制不存在侵权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比如四大名著,已经过了著作权保护期,各个出版社都可以出版印刷。

但是,太湖县五千年文化博览园修建秦始皇塑像群事件稍有不同。据央视新闻报道,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发布声明称,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依法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享有名称权,并且对已注册商标,如“兵马俑”“秦俑”“秦始皇兵马俑”“铜车马”“秦始皇帝陵”享有商标专用权。任何未经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授权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名称、注册商标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影像资料的行为,均构成侵权。

著作权、商标权均属于知识产权。“成功注册商标就享有商标权,判断是否侵犯商标权要看使用者是否用来盈利,是否影响权利人利益、破坏权利人的名声。”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原司长、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维野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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