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通部副部长林祖乙。 梁熙明 摄

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船长,原中远总公司总经理,原交通部副部长……林祖乙推动和见证了中国水运改革开放史上的许多“第一次”。

细至船舶分线制、“五定”班轮、集装箱工业性试验,大到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地位的争取与维护,他锐意改革、开拓创新。

“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事,因为有很多思想上的问题要解决,有很多细节问题要处理。但不要一直放在争论上,看准了就要下决心做,用实践来检验。”87岁的林祖乙脑海中清晰地装着改革开放40年来的水运业改革发展的大局、大势、大事。

“五定”班轮用实践消除争论  

对事物发展趋势保持敏锐洞察力,是开拓者的特质。30多年前,正是这种洞察力推动了“五定”班轮的诞生。

我国1978年正式开展海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到1985年已经有集装箱船38艘、滚装船13艘,箱位4万多个标箱,先后开辟了中日、中美、中欧等集装箱运输航线。林祖乙回忆:“然而由于往往要等待货物集中、等泊位以及经营管理理念的差异,一直无法开辟正规的班轮运输,严重地影响了航运信誉,削弱了我国在国际航运市场上的竞争力。”

1985年年初,我国尝试开辟中欧集装箱班轮航线,但因为压港严重、货物未能按时集中等原因,班期不能保证。

“国务院要求我国远洋运输部门要开好班轮,就是赔钱,跑几次空船也要坚持下去,下决心创出信誉。”林祖乙回忆。

当时争论得很厉害,有人认为多装两三百箱货,多等一天有什么关系?

在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的关心支持下,多方协调,港航签约,把争论作为学术问题继续研究,但运作上坚决按照“宁可甩货也要保班期”原则按时开航,创诚信品牌。1986年年初,交通部印发通知,将美加线、欧洲线、澳洲线、地中海线、波斯湾线的部分航班定为“五定”(定航线、定船舶、定货种、定泊位、定时间)核心班轮,按照班期表按时运行。

船员调配、伙食供应、物料供应、航次修理等一系列后勤服务和调度跟踪等都相应进行改革,以适应班轮的快速运转。

各港务局、远洋运输公司、外轮代理公司都建立了专人负责制。港口对班轮指定泊位。远洋公司固定了班轮船舶,并实行运行跟踪,发现船舶不能按时返回,及时调整船舶。为确保班轮准班开航,各港务局还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由船公司、外代、外运以及货主等单位共同参加,统一安排和落实运输计划。

记者采访原交通部副部长林祖乙。 梁熙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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