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假释将出台工作指导意见

新京报:张军部长在两会“部长通道”上提到,现在罪犯假释比例太低,今后要大幅提升。目前每年能假释多少罪犯?为什么考虑要大幅提升?

刘志强: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平均每年仅约2.8万名罪犯假释出狱,年均假释率不到2%。

假释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附条件地提前出狱,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它在监禁和自由之间为罪犯搭建了一个过渡的桥梁和缓冲带,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让罪犯出狱后更好地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但从近年假释情况看,我国假释适用率总体过低,假释与减刑适用严重失衡,假释的制度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新京报:那么就此司法部目前正在做哪些工作?

刘志强:目前在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司法部正积极协调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共同出台关于依法推进假释适用的指导意见,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适用假释的工作标准、程序等,逐步提高假释适用比例。

假释可让罪犯提前适应社会

新京报:可能很多人关心,让罪犯有条件地提前出狱了,如何保障不出问题、保障社会安全?

刘志强:其实,通过假释鼓励罪犯回归社会对于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有促进作用。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绝大多数终归是要回归社会的。无论是对刑满释放还是假释出狱的罪犯,都应该鼓励和帮助他们回归社会,而罪犯出狱后能否顺利回归家庭生活、适应社会生活,对于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具有重要的影响。

可以说,假释在鼓励罪犯回归社会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相对于刑满释放,假释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比如,监狱在提请假释前要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进行社区调查评估,法院要对监狱提请罪犯假释的案件依法裁定,检察院对假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对假释罪犯进行监督和教育。同时,假释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变更了服刑场所,通过设置假释考验期,能够有效促使罪犯在假释期间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加强自我约束,既有利于度过正式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前的适应期,也有利于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对其进行行为管束和教育,预防其重新犯罪。

<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