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7万件3.9万余人,年平均立案人数保持在1.3万人以上,3年同比上升23%。黑龙江延寿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杀警脱逃、讷河监狱发生在押罪犯利用手机进行网络诈骗恶性案件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依法对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的监管人员立案侦查。

尤其是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面前,检察机关反应迅速,表现了应有的责任担当。晋济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吉林通化八宝煤业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山东青岛特大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故、深圳光明新区重大滑坡事故、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同步介入,依法查办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对一批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目前已有25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7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495人。最高检对河南登封兴峪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等12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陕西、广东、河南检察机关同步介入“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新丰练溪托养中心事件”“中储粮南阳直属库光武分库小麦变质”事件调查。

9月22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检察机关在介入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中,依法对25名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相关强制措施。

织密追逃网,境外不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贪官外逃,贻害无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5年来,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坚持把追逃追赃放在与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强化措施,综合施控,尽最大努力将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2014年3月,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于当年9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之后连续3年,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最高检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了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与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等部门建立了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信息沟通机制,将检察机关开展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与公安机关开展的“猎狐”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形成合力。

5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劝返、引渡、移民遣返、司法合作、境外追诉等多种措施,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赃行动,外逃人员闻风惊慌,无处躲藏。

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4年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检察机关随即向其宣读逮捕决定并交付执行,此案由此成为检察机关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例。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