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反腐:用群众看得见的成效诠释责任担当

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若由虫蚁恣意噬咬,最终将会枝枯叶萎;朝气蓬勃的国家或政党,若任腐败滋生蔓延,最终难免气衰政亡。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掷地有声的讲话,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战略思想统揽全局,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一个接一个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诠释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牢记使命、敢于作为的责任担当。

查办大要案,重拳“打虎”态势不减弱

对检察机关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五年的反腐工作,“雷声大,雨点也大”。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积极适应反腐新形势,领导和组织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了一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

5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把性质和危害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

2013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253人,原省部级干部8人。

2014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561人,原省部级以上干部28人。最高检直接组织查办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案,在其家中搜出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2015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4490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其中原厅局级以上干部769人。最高检对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2016年,查办原县处级干部2882人,原厅局级干部446人。依法对21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4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2017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推进。1月至9月,除北京、山西、浙江三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外,其他29个省份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43614人,同比上升21.2%。其中原县处级干部2319人、原厅局级干部224人。依法对黄兴国等22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王保安等18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

强劲的办案势头背后,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腐败犯罪的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真打”“狠打”,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只要涉嫌犯罪,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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