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白恩培、周本顺、王三运、黄兴国、杨栋梁、李东生、申维辰、朱明国、苏树林、蒋洁敏、李春城、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何家成、秦玉海、武长顺、杜善学、奚晓明、吕锡文、苏宏章、王阳、郑玉焯、张越、刘善桥、项俊波等一批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提振了民心,彰显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紧盯微腐败,群众身边“蝇贪”“蚁贪”不放过

回望5年反腐历程,有三句话12个字始终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一以贯之的原则——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最高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打虎”的同时,“拍蝇”不能手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年来,检察机关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紧盯住征地拆迁、招生入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药安全、三农补贴、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现象,部署开展了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件、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又开展了众多小专项工作,范围涵盖保障民生民利的各个方面。

2013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仅此一项活动,全国检察机关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贿案件1.6万余件2.3万余人,涉案金额55亿余元。

2014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了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2015年,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6年,部署开展了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通过一系列专项工作,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小官大贪”等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一大批诸如村干部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食药人员与屠宰企业合谋骗补贴、招生人员接受家长贿赂、执法监管人员对非法采矿行为视而不见等危害民生民利的“苍蝇”“蛀虫”在专项工作中落网,形成了震慑,保护了民利。

用力抓反渎,下功夫惩治不作为乱作为腐败行为

老百姓痛恨贪污贿赂犯罪,对不落腰包的渎职侵权犯罪同样不满。5年来,检察机关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

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办案件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推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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