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权责法定,政府更加廉洁高效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步履坚实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

2013年3月,本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几年来,人们欣喜地发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节拍越来越清晰、脚步越来越坚实。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曾几何时,“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现象屡有发生,“烂尾工程”层出不穷。全面依法治国,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已经成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已经成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变化正在悄然发生。今天,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在成为常态,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在很多地方,严谨规范的程序已成为重大决策出台必不可少的“规定动作”。

——权力要关进笼子,笼子要靠法治扎牢。曾几何时,权力运行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领导干部权力观扭曲,搞特殊化,享受做官当老爷的尊荣;有的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部门利益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近年来,行政审批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自我革命”大刀阔斧。制度带有根本性,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全国上下一手抓配套法律的“立改废释”,一手抓红头文件的清理规范,从制度上确保政府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严防“牛栏关猫”,制定权责清单成为重头戏。据统计,全国已有31个省份公布了省级部门权力清单,有29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已有57个国务院部门公布了权力清单;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已从2013年的193项减至目前的122项……权责有单可查,政府照单履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遵循。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曾几何时,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屡有发生,或者有法不依、失于规制,或者自由裁量、随意执法,备受社会诟病。工商、环保、城管等执法部门紧紧扭住职业良知、法治信仰、制度规范、责任追究、理顺机制等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中,公安是联系群众最紧密的部门之一,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关乎法治权威、政府公信。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公安部两次组织召开视频专题培训会议,各警种各部门不断细化、统一执法标准,广大民警越来越适应在监督下执法。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曾几何时,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流于形式,导致群众对一些政府作为不知情、难参与、无法监督,社会反映强烈。如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成为政府部门的自觉行动,从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到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各种制度日臻成熟,越来越多的政府工作人员习惯在“放大镜、聚光灯”下履职尽责。

近年来,电子政务发展迅速,各地各部门普遍设立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为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充分实现,我国一手抓顶层设计,一手抓督导检查,强化权力运行公开,要求及时回应关切,坚决避免“僵尸网站”,努力杜绝“暗箱操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朝着这个目标,各级党委政府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加快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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