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中国的“区”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各种“区”层出不穷。改革开放伊始,国家设立了深圳等“经济特区”,区内实行特殊政策,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体;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又先后设立了多个“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不断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在全国范围内陆续成立,能够进入“开发区”的企业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上世纪90年代初期,又陆续出现了10多个“国家级新区”,近些年又设立了“自贸区”。
这些“区”到底有何不同,它们又各自承载了何种使命?
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所长刘涛雄教授曾撰文分析,改革开放之初,对于推进改革和发展,大家的认识不一致,在全国统一推动改革开放的话,许多措施不一定都行得通,在此背景下,开始在不同的地方设立比较特殊的区域来促进开放和发展。
各种“区”相互之间并不是排斥的,同一个地方可以同时具备多种“区”的身份。
11个自贸区
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区,园区内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活动适用的关税、审批和管理政策灵活。
19个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主要是行政区划调整的一种措施,由中央政府批准设立并拥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新区的地理范围比较小,通常是一个市内的某一个区域。“国家级新区”的布局更多地会考虑怎么样通过新区的建设带动区域的发展,成为一个区域的增长极,改变整个区域的发展态势,有辐射效应。
7个经济特区
为了稳妥推进改革,中国一直采取先局部试点、再推广经验的渐进式改革策略。改革开放早期,曾设立深圳、珠海等几个经济特区,区内实行特殊的政策。综合改革试验区与特区在性质上比较接近,但“试验”内容更明确。比如,有的针对城乡协调发展问题,有的针对资源环境问题等。目前共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喀什、霍尔果斯等7个经济特区。
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既着眼于产业发展的规律又着眼于区域发展规律。特别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不同的产业之间如何互补,突出产业的集聚优势,政府都要发挥较大的作用。能够进入园区的企业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优惠提供工业用地和税收减免。
14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
“高新技术产业区”更多的是着眼于产业发展规律。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的扶植加以培育。科技部对于“高新区”的介入甚至都细化到了产业的指导目录,也就是说,哪个地方的高新区应重点发展何种产业,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徐豪 | 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