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一名领养流浪狗的爱心人士给狗狗喂食 周小云 摄
管狗先管人:如何“管人”才科学?
俗话说“管狗先管人”,那么如何“管人”才科学?有评论认为,对放任乱吠、随处排泄等行为,虽有相关规定,但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的效果十分有限,更多的就应该靠养狗人士的自律。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政府在“管人”方面应该扮演着一定的角色。此前,济南推出的“养犬积分制”便被视为城市治理的一种新手段。
对此,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济南市公安局推出的“养犬积分制”,目前来看,既可以照顾到城市居民养犬的权利,也能通过对“扰民”等行为的举报,对养狗人进行义务上的约束,“可以促进犬只与犬主、犬只与社区居民和谐相处。”
那么,政府该怎么“管人”?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教授关信平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针对居民养犬行为,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条例及规范,但建议“宜粗不宜细”。诸如养狗区域及遛狗时间等具体规定,建议社区居民发挥自治管理的优势,自己协商解决。
不过,也有评论认为,政府在管狗方面,应该制定更为具体的规定,诸如,对违规养犬人该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定义扰民的概念,是否会引发恶意举报等。而回应此类疑问,则需要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的出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