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吕春荣)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办犬证等行为将受扣分处罚,日前,济南试点“养犬积分制”引发舆论关注。中新网(微信公众号Lcns2012)记者注意到,为规范养犬人行为,此前,北京、秦皇岛、西安、合肥等地已出台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实施情况如何?又如何避免成为一纸空文?
图为上海街头的一只宠物狗。上海市民曹先生供图
多地出台养犬规定限定品种、一户一犬等
3月1日,一则山东济南推出“养犬积分制”的消息引发热议。根据要求,济南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遛狗不栓绳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狗和养犬登记证。
养犬规定备受关注的背后,也反映出当前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已成为许多居民热衷的一种生活方式。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犬只扰民等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
为了规范养犬人的行为,除济南之外,北京、西安、哈尔滨、兰州等地此前也都出台了养犬规定,对于养犬证、犬只品种都列出具体要求,同时还对养犬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
其中,许多城市明确要求“一户一犬”。诸如,在西安,于2012年2月1日正式实行的新版《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哈尔滨则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固定居住场所的,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三亚还规定了遛狗时间,规定犬只出户的时间限为二十时至次日七时;兰州则规定,养犬人不得遗弃、虐待或者擅自处死犬只。若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养犬人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