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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谨言慎行是公职人员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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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谨言慎行是公职人员的“必修课”

2024-06-21 14:3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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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一使馆牌照车辆路上违停和车内人员关于“外交豁免权”的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它也为我们带来了另一个思考:短视频时代,公职人员该如何谨言慎行?

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包含了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更高期待。人们对特权现象深恶痛绝,对“官本位思想”本能地抵制,可以说这是所有老百姓共同的“雷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身份特殊,它不仅仅代表个人,在大众眼中,他们还一定程度代表着官方,公众对公职人员这一群体有着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网络时代,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互联网放大,更需要接受舆论的检视。

这起事件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了一些社会现象。它让我们思考权利与责任的天平该如何平衡,提醒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决不能忘了肩上的责任。公职人员的群众形象来自于日常的点滴积累,其一言一行都反映着个人操守、素养和思想认识,也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目的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纪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明确要求,群众对他们也有更高的期待。维护好自己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根本在于规范自己的言行。

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党的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立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包含在小事小节、一言一行之中。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把特权思想关进法纪的“笼子”,严于律己、遵规守纪,与人民群众共情,不任性妄为,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是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

克服特权思想。时下,有的公职人员在公共场所或群众面前行为霸道、态度蛮横、口大气粗,不配合地方管理,违反社会公德。凡此种种,都是特权思想在作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干事业的。须知权力姓“公”不姓“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切不可有权就任性。

慎独慎初慎微。《说文解字》解释“慎”为“谨也”,就是说要时刻谨小慎微、严于律己,不任性妄为。许多公职人员一时失态的背后看似是情绪管理的失控,其实是长期缺乏自律、无视法纪、不知敬畏的结果。特权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能“违停”,即使不面对镜头,也应该谦虚谨慎、谨言慎行,在小事小节上加强自我约束。

敬畏法律规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们社会的基本准则,当有人试图用特殊身份来逃避责任时,这无疑是对这一准则的公然挑战。每个人都平等地生活在同一套社会规范之下,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的言行不仅影响自己,也影响他人,影响着整个社会,因此,无论身处何种位置,都应该遵守规则、尊重他人。守法自律始于一言一行,只有平时严格约束自己,才能避免一不留神就失态失德。

接受社会监督。无论什么背景、无论职位高低,他首先是社会中的一员,天然要受到社会规则的约束。对公职人员来说,更应该高标准、严要求,适应无处不在的监督环境,虚心接受公众的批评监督,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参与社会实践,呵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无论在什么场合,都要时刻谨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公众形象,不能将公权力当成自己的工具,更不能因为有了特殊地位就为所欲为。

提高媒介素养。媒介形态不断更迭,媒介素养已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自媒体时代,在公开场合有无数个镜头和麦克风对着你,监督你的一言一行,必须识到这种“众目睽睽”的严肃性。公职人员时刻处于媒介监督之下,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必须心里有数,决不能信口开河、大言不惭,防止因一时“嘴上快活”而造成更大的舆论漩涡。(王贤龙 郭素娇)

(《阳光评论》项目由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文明建设专项基金资助支持)

【责任编辑:吴佳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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