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及建议

中国与东盟在人文领域已经开展的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值得认真研究和总结。不过,上述这些努力和成就,与目前中国—东盟关系全面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仍远远不够,既不够全面、不够均衡,也不够深透、不接地气。因此,我提出如下几点具体建议,供大家研究参考。

一是适应RCEP建立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包含中国—东盟在内的RCEP人文交流与合作发展纲要,加强对人文交流与合作的政策规划与宏观指导。建议成立RCEP人文交流合作高级别委员会,或在RCEP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合作委员会。当前条件下,可考虑首先在中国与主要国家之间,譬如中国与越南之间、中国与新加坡之间、中国与泰国之间、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之间、中国与菲律宾之间、中国与缅甸之间,逐步建立国别人文交流合作委员会,一国一策地扩大和深化人文交流合作。

二是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规模,努力提高其质量和水平。建议在RCEP框架下,或在中国—东盟(10+1)机制内,搭建新的教育合作协调机制,加强和提升教育合作水平,加大互派留学生、互招本科生、互派教师的规模和质量。尤其要加强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如印度尼西亚、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的教育合作,将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合作,分门别类地进行规范和管理。可以借助广西的区位优势, 建立中国—东盟职业技术教育合作示范基地。

三是扩大和深化以影视合作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合作。建议借助中国与东盟异常丰富的人文交流历史,探讨中国与东盟国家联合摄制传记故事片、历史文献片的可能性。拓展东盟国家优秀影视作品进入中国、中国优秀影视作品,特别是反映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和生活方式的优秀作品进入东盟国家的渠道。拓展双方各类文化艺术家、各种优秀文艺作品和演出公司到对方国家开展交流的活动空间。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文化认知与交流合作。

四是扩大和深化中国与东盟的媒体交流与合作。媒体交流与合作,至今仍是中国与东盟开展人文交流与合作的一个短板。建议考虑到RCEP签字后的新情况和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的需要,适时建立中国与东盟媒体交流合作指导委员会等新机制,加强并改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记者互派制度,加大中国对东盟国家记者站的政策支持和实际投入,加大中国国内对东盟国家历史与现实、内政与外交的报道力度,要鼓励东盟国家更全面、更准确地报道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成就和内外政策。要共同加强有关中国与东盟互利合作的理念与成就的报道,将中国与东盟的媒体交流与合作,提升到与国家关系整体水平相适应的地步。

五是扩大和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智库交流与合作。智库是一个国家研究国情世情、为政府执政施政提供智力支持、沟通本国政府与民众的联系、推动本国与外国交流互动的重要工具。东盟国家的某些智库,不仅在本地区,甚至在世界上也有很大影响。中方宜持续加大对中国—东盟智库交流合作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中国—东盟大学智库联盟论坛之类的高质量活动的政策支持,欢迎并鼓励东盟国家知名智库到中国开展机制化的交流,支持并鼓励双方智库人士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联合研讨,交流相关信息,互换研究成果,共同为提升中国—东盟区域合作并促进RCEP成长做出独特贡献。

于洪君:本刊编委,察哈尔学会首席专栏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联部原副部长,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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