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中方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日方经历了从质疑、警惕到积极参与的转变。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8次在不同场合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面谈“一带一路”,日本对“一带一路”的认识轨迹与参与程度也发生了变化。“一带一路”将深刻影响中日关系,中日两国应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合作。

习近平与安倍晋三8次面谈“一带一路”

众所周知,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至今已经7年了。对此,包括日本在内的国际社会有不同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8次在不同场合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面谈“一带一路”,安倍晋三首相不仅因此成为外国政要中直接听取习近平主席讲述“一带一路”倡议最多的领导人,日本对“一带一路” 的认识轨迹与参与程度也发生了变化。笔者梳理了新华社的相关报道,以就正于方家。

2015年4月22日,习近平在印尼雅加达“应约”会见安倍晋三时指出, “中国提出建设‘一带一路’和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倡议,已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欢迎。”这是习近平第一次与安倍晋三面谈“一带一路”,属于告知性质。安倍晋三的回答是,“日方认识到亚洲地区对基础设施投资有巨大需求,愿基于这一认识同中方探讨有关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问题。”

2017年7月8日,习近平“应约”在德国汉堡会见安倍晋三,他指出, “经贸合作是中日关系的助推器。双方应该推进务实合作。我们欢迎日方同中方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开展合作。”这是习近平第二次与安倍晋三面谈“一带一路”,提出了“框架问题”。安倍晋三的回答是,“日方愿同中方加强高层交往并开展机制性交流,深化经贸、金融、旅游等合作并探讨‘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也就是说,安倍晋三基本上认可了“一带一路”的框架。

2017年11月11日,习近平在越南岘港会见安倍晋三时指出,“新形势下,双方应该提升双边务实合作水平,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一带一路’框架内合作尽早落地。”这是习近平第三次与安倍晋三面谈“一带一路”,提出了“框架合作落地问题”。从纸面到地面,从口头承诺到行动落实,说明中日在“一带一路”上已经开始着手合作,只是“速度”不能令人满意,需要“尽快”。

2018年9月12日,正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参加第四届东方经济论坛全会的习近平会见安倍晋三,他指出,“‘一带一路’倡议为中日深化互利合作提供了新平台和试验田。中方愿同日方一道,着眼新形势,为两国务实合作开辟新路径,打造新亮点。”这是习近平第四次与安倍晋三面谈“一带一路”,提出将其作为中日深化关系的新平台和试验田。安倍晋三的回答是,“日方愿作出积极努力,同中方加强高层交往,争取更多合作成果,加快推进日中关系改善和发展。”

2018年10月,习近平在北京会见来访的安倍晋三时指出,“共建‘一带一路’为中日深化互利合作提供了新平台和试验田。”这是习近平第五次与安倍晋三面谈“一带一路”。安倍晋三明确表示,“‘一带一路’是有潜力的构想,日方愿同中方在广泛领域加强合作,包括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 这是目前能够看到的日方第一次对“一带一路”的积极评价。

2018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会见安倍晋三。从中方的报道看,习近平虽然这次没有明确提及“一带一路”,但指出,“中日经贸务实合作潜力巨大。我们欢迎日方继续参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共享中国发展新机遇。双方要充分发挥互补优势,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这可以看作是习近平第六次与安倍晋三围绕“一带一路”的谈话。安倍晋三则表示,“日方将继续同中方共同努力促进亚洲的发展。愿同中方加强高层交往,努力深化经贸、投资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第三方市场合作”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词。

2019年6月27日,习近平在大阪会见安倍晋三时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中日互利合作开辟了广阔天地,欢迎日方积极参与。”这是习近平与安倍晋三第七次面谈“一带一路”,再次欢迎日方积极参加。安倍晋三的回答是,“日方希望扩大两国在经贸、投资、金融、创新等领域合作,愿为双方企业相互提供公平、开放、透明、非歧视的市场环境。”显然,中方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希望日方不仅仅是“参与”,还要“积极参与”。而安倍晋三则第一次隐讳地提出了“市场环境”问题。

2019年12月23日,习近平在北京会见来华出席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安倍晋三时指出,“双方要拓展务实合作,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加强互利合作,积极培育双向开放、公平透明、非歧视性的创新环境,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安倍晋三的回答是,“日方愿同中方积极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就地区问题加强沟通协调。”这是习近平与安倍晋三第八次面谈“一带一路”,提出了“共建”的新要求,并且肯定“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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