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文化外交的“守”与“攻”

“守”:文化例外与文化多样性

文化例外(cultural exception)是指文化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自由调控。1993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指责法国在视听领域采取扶持措施是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与关贸总协定自由贸易的精神背道而驰,强烈要求将视听产业纳入自由贸易范畴。美国认为政府有权资助音乐、戏剧和舞蹈等艺术领域的发展,但是电影电视并不属于该范畴,仅仅是一种普通的娱乐活动。但在法国看来,视听产品作为思想和价值观的重要传播载体,在本质上与其他形式的文化活动并无二致,应该受到特殊对待。

文化例外的提出至今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法国的视听产业,帮助其抵制以好莱坞影视产品为代表的美国文化产品的冲击。然而,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世界文化交流愈发便捷与密切,文化例外越来越受到质疑,认为法国是借“文化例外”之名行“文化排斥”之实。因此,自1999年开始,国际上逐渐放弃文化例外的提法,采用“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这一新概念。2001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次大会开幕式上,法国总统希拉克宣称“应对文化全球化,就是要提倡文化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是建立在确信每个民族可以在世界上有自己独特的声音,每个民族能够以自身的美丽和真理充实人类财富”(朱伟明,2007),正式表明法国倡导文化多样性的立场和决心。自此,法国对外文化政策的重心也从“文化例外”转向“文化多样性”,从着眼自身文化利益的狭隘文化观转变为以一种更加开放包容的胸怀参与和促进世界文化繁荣发展。

然而,文化多样性并不是一把万能钥匙,它虽然克服了文化例外的某些弊端并得到更多国家的支持,但并不能完全取代文化例外。事实上,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例外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正如法国前文化部长凯瑟琳·特劳特曼(Catherine Trautmann)所言:“文化多样性并不能取代文化例外。这两个原则在法国文化政策中承担的作用是不同的,文化多样性是我们在文化谈判中追求的终极目标,而奉行文化例外原则在我看来是不容置喙的,是实现文化多样性目标的手段。”(Ministère de la culture et de la communication, 1999)

“攻”:文化传播与合作

法国虽然是历史上著名的文化大国,但世界人民对法国文化的认知更多地停留在法国昔日的辉煌:启蒙思想时期法语的辉煌地位、新浪潮时期的法国电影、古典主义法国喜剧和浪漫主义法国文学等。面对对外文化宣传与国家文化发展的滞后性,除了继续弘扬法国传统文化,展现“现代法国”成为法国文化外交的重中之重。为此,法国政府主动出击,以文化传播与合作为核心,借助语言文化推广和文化产业“走出去”,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为法国文化塑造新形象。

在对外文化传播与合作方面,法国拥有一个庞大的对外文化传播网络, 由法语教学网络(法国文化中心、法语联盟)和对外视听网络(法国世界媒体集团、法国电视5台)构成,是对外传播法国语言文化和举办各类对外文化活动的主力机构。

法国文化中心(Institut français)创建于2010年7月27日,是一个由法国外交部和文化部共同监管的对外文化行动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促进国际艺术交流;分享法国的技术创新;传播法国电影和视听文化遗产;支持南方国家的文化发展;鼓励法语传播与学习;组织“文化季”“文化年”“文化节”,在法国或海外开展文化对话;提高创作者的国际流动性;协调和促进法国地方政府的海外文化行动;为法国文化传播网络的工作人员提供职业培训。法语联盟(Alliance française)创建于1883年7月21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会组织,致力于法国语言和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全球范围内促进法语教学,使公众更好、更全面地了解法国以及其他法语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促进世界文化多样化发展。除了法国文化中心和法语联盟两大语言文化传播机构,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时代,法国还成立了世界媒体集团(France Médias Monde,FMM),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向全世界传播法国语言与文化。法国世界媒体集团聚集了法兰西24小时(France2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adio France Internationale,RFI)和蒙特卡洛中东台(Monte Carlo Doualiya,MCD)三家媒体,与法国电视5台(TV5 monde)一起向世界各地输送各类法语节目。

法国对外文化传播的另一主要举措是扶持国内文化产业“走出去”,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法国文化产品出口,尤其是图书和电影两个领域。

出版业是法国第一大文化产业,对外图书出版是法国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推广的优先途径。法国政府鼓励作家创作符合海外市场需求的图书、补贴图书出口公司、资助法国出版商参加大型国际书展、促进法语图书外译、资助海外法语书店购买和推广法语图书。此外,法国还是电影大国,政府通过国家电影中心(Centre national du cinéma et de l’image animée,CNC)和电影联盟(UniFrance)两个机构实施相关扶持政策。前者成立于1946年,对电影的扶持主要有两大着力点:一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为高质量法国电影的拍摄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设立“票房预付款(Avance sur recettes)”制度,为一些独立电影和艺术电影的拍摄提供资金支持。后者成立于1949年,设有专门资助影片发行商和制片人的影片输出资助金,用于支持法语影片出口国际市场,资助发行法国影片的国外发行商,举办电影节、电影展等与推广活动。

法国文化外交对中国的启示

全球化时代,同样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也面临与法国类似的局面, 美国、韩国和日本的文化产品占据中国文化市场的重要份额,中国传统文化面临外来强势文化的巨大冲击。对此,我们应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更要主动出击,采取更加积极的应对姿态。

一方面,弘扬传统民族文化,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全球化时代,法国高举“文化例外”和“文化多样性”两面旗帜,有效地保护了本国文化免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为对外文化交流和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也是文化多样性的坚决捍卫者。“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对于当下中国,保护民族文化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中国政府应致力于保护中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把旅游作为促进民族文化保存和发展的首要之计;对外,加快推行“一带一路”战略,促进沿线国家文明的互通护鉴。

另一方面,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构建人类文明共同体。面对全球化造成的文化同质化和文化影响力衰弱,法国适时调整对外文化政策,完善对外文化传播网络,加强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对话,提高自身的文化影响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也是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一直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交流方针,一方面完善国内文化立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提供财政资助,吸引世界各地的艺术家来中国创作展出或交流合作;另一方面鼓励国内艺术家和文化企业走出国门,参加国际范围的文化交流活动,学习和借鉴他国有益的文化政策和举措。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法国文化例外政策及对中国的启示研究》(项目编号:17YJCGJW009)的阶段成果。

王吉英:中国海洋大学法语系讲师。

孙纯:中国海洋大学法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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