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对公共外交立法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公共外交意识,集中力量办大事。

“瑞士国家形象委员会”官网及国会相关法案中指出,“瑞士国家形象委员会与瑞士驻外机构、专业部门以及瑞士境内外私人团体合作,开展海外传播。”这其中有几层含义,第一,瑞士公共外交的主体是“瑞士国家形象委员会”及外交部驻外机构;第二,瑞士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州政府也是这一工作的积极参与者;第三,私营机构与个人也参加政府主导的公共外交项目。根据本人观察,瑞士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在这个问题上认识比较一致,实际操作中对接良好。在一些大的国际公关场合,如奥运会和世博会,瑞士一直将其作为公共外交的重点,首先从联邦层面有专项拨款,不必从职能部门的日常预算中“挤牙膏”,其次是各部门配合较为顺畅,对于“瑞士国家形象委员会”牵头的项目,瑞士驻处机构和瑞士国家旅游局、瑞士文化基金会等联邦政府机构以及相关地方州政府都积极参与和配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几乎所有瑞士政府开展的公共外交活动中,都可以看到众多瑞士大企业(包括私企)的有力赞助,比如瑞士航空(Swissair)、瑞士铁路(SBB)、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瑞银集团(UBS)、诺华制药(Novartis)、罗氏制药(Roche)、雀巢集团(Nestle)以及为数众多的知名高级钟表公司等。以2015年意大利米兰世博会为例,瑞士围绕该届世博会的公共外交投入来自联邦政府、地方政府(与意大利交界的提契诺州)和社会赞助,比例大致为各占三分之一。本人曾多次就此向“瑞士国家形象委员会”的官员求证,这些赞助是“拉”来的吗?他们是自愿出资赞助的吗?如何能让这些企业参与到国家项目中来?对于这些问题,他们先是报以微笑,似乎这并不是什么问题,然后说这是国会立法中规定的企业责任,当然主办方也要考虑到其正当的商业回报,在宣介中为其留出展示空间。

或许这正是我们的短板。一讲到国家的公共外交活动和项目,好像天经地义就国家出钱,国家部门操办,社会各界参与度很低,找到企业赞助时很像是“化缘”。特别是国企这一块,在谈到企业社会责任时,往往局限于向灾区募捐、建希望小学,很少有人能想到通过公共外交来传播中华文化,树立中国海外形象也是国企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这方面,外交部已先行一步。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王毅同志宣布,“2018年,领保工作将在打造海外平安体系的道路上继续前行。我在这里宣布三个利民的好消息:第一是外交部正在推进领事保护与协助的立法工作,将在两会之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这一表述,纠正了认为领事保护仅是外交部领事部门专责的误解(在国外丢了护照找使领馆领事部门即可解决,但撤侨呢?国家或公民个人在海外利益的保护呢?),对于从国家立法层面加强领保工作,并在全社会建立领保意识有极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在中央的统筹之下,尽早为我们的公共外交工作在国家层面予以立法,使这项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政府部门形成合力,社会各界广泛积极参与,让中国的国家利益得到更好保护,中华文化得到更广泛传播,中国的声音传遍全球,中国的国家形象更加为世人认可,以此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大贡献。

江伟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际联络局原局长。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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