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对公共外交加以立法,有助于对此项工作的战略规划和监督。

瑞士国家形象委员会的公共外交工作除在立法上有法所依外,还将其日常工作纳入立法机构的规划并接受监督。在其官网刊载的相关法案中明确规定,“瑞士联邦委员会每四年制定新的海外传播规划,并对推进情况进行评估。”

2016年7月6日,瑞士联邦委员会通过了《2016-2019年战略规划》,提出未来4年总体战略目标是:“通过海外传播来加强对瑞士海外利益的保护。分析瑞士海外形象并预测改进国家形象的有利时机,以及有可能出现的对国家形象的威胁。通过适当渠道,以条理和定向的方式向目标受众传递瑞士的国家政策和立场,以增进瑞士的国家力量,在海外塑造正面并具个性的瑞士形象,为瑞士在保卫其国际利益的决策过程中提供帮助。”具体来说, 有以下三项任务。第一,展示瑞士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包括技能,成果和竞争能力;第二,展示瑞士的凝聚力和责任感,包括价值观、道德标准,对待国民和自然资源的负责任态度;第三,展示瑞士高生活水准和富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包括具体展示生活条件、秀美山川以及各大商业圈的环境。

在这一战略规划指导下,“瑞士国家形象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各项任务,并且每年向国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对落实战略规划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接受监督。在2017年12月18日发表的《2017年度报告》中,“瑞士国家形象委员会”指出,“总体来说,瑞士在国际上的形象是相当积极正面的, 特别是在国家治理方面口碑甚好,在居住和投资条件上是世人想往之地。瑞士的出口产品,创新潜力和瑞士国民在海外均有良好形象,但在体育、文化和旅游方面仍有改进余地。”

我们现在承担对外文化交流或国际传播等公共外交任务的机构不少, 工作开展非常活跃,成果也日见显现,但站在驻外使领馆的角度看,有时让人感到缺少一个总体战略规划,各部门通气不够,缺少国际认可的知名品牌项目。例如有时在某一特定时段,国内各部门会同时推出类似项目,而有时则一个也不来,让使领馆时而应接不暇,时而“无米下锅”。建议向瑞士学习,在对公共外交等外宣工作立法之时,既要有总体战略目标,又要有阶段性的战略规划,统筹安排各类海外项目,同时对培育多年的品牌不要轻易放弃,要坚持做下去,形成具有特定中华文化含义的标志,创出国际知名度和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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