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一带一路”对新型全球化的引领作用

需要冷静、理性、辩证看待“逆全球化”现象。“逆全球化”本身是全球化进程的一部分。全球化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全球化所推动的国际贸易、跨境投资、人员流动、技术扩散等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基本条件。全球化是大势所趋,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抛弃全球化,而在于如何弥补全球化的缺陷,如何校正全球化的失衡,如何激发全球化的动力。

世界呼唤“新型全球化”。较之以往的全球化进程,新型全球化应具有以下几点特征。首先,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要认真实施“结构性改革”,既需要“有效的市场”,也需要“有为的政府”,擅于为长期经济增长寻求新的动力。以往,总是西方国家“开药方”,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在于“大政府”和“自由市场”不足,以“新自由主义”为底  色、以削弱政府管制为目标的“华盛顿共识”大行其道。新型全球化需要重新认识国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注重“有为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相互结合。要鼓励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挥更大的积极性、主动性, 纠正“全球化等同于西方化”的弊端,推动全球各国的协同改革和“共同进化”。其次,新型全球化需更为重视处理“分配的政治”。如果说过去几十年的全球化聚焦于“增长”,那么下一个阶段的全球化就应当格外着力应对  “分配”的政治,努力降低经济、社会和机遇的不平等。“有增长,无发展”的状况亟需改变,应进一步提升“发展”议题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性, 让发展更具包容性,让更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众享有全球化的成果。第三,更加重视气候变化等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性挑战,节制资本、增进公益,通过绿色金融、跨境联动等新方式予以应对,减少“全球治理赤字”。

推动新型全球化,中国势必将发挥重要引领作用,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待也在加深。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国应当为“新型全球化”做出理念贡献、机遇贡献、制度贡献。在当前全球化面临转折的关键节点,需从新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一带一路” 建设的深刻意义。应该说,“一带一路”是推动全球化健康发展的积极探 索,是凝聚共赢发展力量的重要平台,有助于引领全球化进程向更加包容普惠的方向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对“新型全球化”具有显著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带一路”既为长期处于“全球化洼地”的国家提供了发展机遇,助其摆脱贫困和实现现代化,也有望为发达国家增添发展动力。第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以各国相互尊重、平等交往为基础,保障有关各方平等参与、共商共享的权利。“一带一路”建设不搞等级制、排他性安排,力求开放性、网络化合作,鼓励“多拆墙、少筑墙”。第三,“一带一路”践行互利共赢理念,在坚持国家自主发展的同时,努力寻求各方共同发展的最大公约数。第四,“一带一路”注重发挥政府的合理引导作用,而不是任由“资本”逐利扩张,强调为相关国家的普通 民众谋福。第五,“一带一路”秉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化观念, 坚持和而不同,倡导成人之美,主张文明之间的包容互鉴。

过去四年来,从“愿景图”到“路线图”再到“施工图”、“样板间”,“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彰显了中国在国际事务中日益增强的议程设置、倡议实施、力量动员、网络构建能力,中国在国际社会得到的理解和支持也越来越多。未来一个时期,“一带一路”建设可结合“新型全球化”,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介“一带一路” 框架下的新型合作模式。“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多元主体合作、国内治理与 全球治理相协调、软联通与硬联通相促进等一系列新尝试,要对这些创新实践加以深入研究。二是既要坚持“开放的一体化”模式,又要注重有形的治理架构建设,要针对“一带一路”面临的现实难题和突破方向,进一步完善规则和制度建设,逐步做实、做强符合“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和规律的新型 治理机制。三是要深化与联合国机构等地区性、功能性国际组织的合作,增进“一带一路”与联合国事务和发展战略议程的联通性,善于借力、善于构建更加广泛的、以发展为导向的“联合阵线”。四是要坚持“一带一路”建设的民生导向,增强项目成果的普惠性。要推动中国企业在对外经济合作中落实“正确义利观”,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从“以人为本”的道义高度,重视和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教育、医疗、扶贫、减灾等合作,进一步充实健康、智力、绿色、和平丝绸之路建设的具体内容,打造更为坚实的社会民意基础。

赵明昊: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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