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最高法、交通运输部发文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情况。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中国网1月7日讯(记者 张艳玲)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推动建立高效便捷的水上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据介绍,水上纠纷具有时效性强、专业性高、涉外因素多等特点。2020年,江苏海事局与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成立全国首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实现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被称为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2022年9月,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外人身伤亡纠纷案,通过分步调解既保障遇难工人家属全额理赔,又促成各方达成协议,保障外轮顺利离境,平衡各方利益。
江苏省海事局局长缪昌文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江苏省通过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调解的案件达292起,成功率达80%以上,调解时间缩短至7天,解纷速度和效率大幅提升。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已设立60余家此类解纷中心,覆盖沿海、长江流域及其他内河水域,形成“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介绍,《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合起草,立足海事执法与司法协作优势,提出六大核心举措:包括强化源头预防,深化进码头、进船舶、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走访与普法预警;突出调解优先,构建“调解挺前、诉讼兜底”分层模式,调解范围覆盖
《意见》同时明确,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建立沟通会商、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宣传推广,引导当事人通过“一站式”解纷中心解决纠纷,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
王淑梅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协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能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编审:蔡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