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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7月1日起施行

2024-06-24 15:59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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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6月24日讯(记者 张艳玲)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该司法解释是在吸收2012年5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012年《垄断民事案件规定》)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2022年修正的《反垄断法》制定的一部新的综合性司法解释。

2012年《垄断民事案件规定》主要规定了垄断民事案件诉讼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对于《反垄断法》实体条款的司法适用未作解释和规定,难以满足审判实践需要。

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在吸收合并2012年《垄断民事案件规定》全部条文基础上,就反垄断民事诉讼相关问题作出系统规定,共51条,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集中规定程序事项,主要包括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界定、起诉方式、案件管辖、合并审理、证据认定、公益诉讼、中止诉讼等;第二部分规定相关市场界定,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执法司法的一个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步骤,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该部分主要规定界定相关市场的原则要求、证明责任、分析方法、考量因素等事项;第三部分规定垄断协议,主要规定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协同行为、行为主体、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算法协议、跨平台最惠待遇,以及纵向垄断协议的举证责任、反竞争效果认定及其例外,组织帮助行为、垄断协议豁免等事项;第四部分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包括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各种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认定等事项;第五部分规定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有关民事责任形式、损失认定、行为效力、诉讼时效等事项;第六部分是附则,主要规定新旧《反垄断法》衔接适用及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

陶凯元表示,从2012年《垄断民事案件规定》到此次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发展演进,体现出人民法院对反垄断审判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迈向新层次和新境界。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强反垄断司法,不断开创反垄断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正确实施《反垄断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为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表示,新司法解释的发布,在总结司法经验、凝练形成规则、回应社会期待的同时,也充分做好了新旧规则和实践之间的衔接,有助于增强我国反垄断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凸显我国制度优势和竞争力。

据了解,2013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垄断民事一审案件977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成立至2024年5月底,共受理垄断民事案件178件,审结131件。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公布反垄断指导性案例3件,发布了四批28件反垄断典型案例并均已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人民法院反垄断民事审判工作在制度建设、经验积累和明确规则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进展,为维护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作出了积极贡献。

编审:蔡晓娟

【责任编辑: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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