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丨勇担“河长”重任,保护母亲河过程中的检察角色
中国网5月22日讯(记者蒋新宇)水运连着国运。一部泱泱大国的治国史,也是一部百折不挠的治水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最为关心的要紧事中,“水”是其中之一。因为在山水林田湖草沙这个生命共同体中,水是“命根子”,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
5月20日,“检护民生·高质量发展中国行”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活动采访团来到府谷县,近距离观察了府谷县检察院勇担当地“河长”重任所进行的多种举措。
在府谷县黄河公园崇塔非法采砂和私挖鱼塘治理点,记者了解到,2018年3月,府谷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新区经济适用房下边黄河沿岸有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严重影响居住环境。在进行实地调查、汇报院党组后,府谷县检察院决定率先在全省启动“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对黄河府谷全段存在的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问题展开全面调查。“村民不仅在此处非法采砂,还私自在河岸边开挖鱼塘。黄河岸边可谓坑坑洼洼,寸步难行。”府谷县检察官王娇介绍说。在历经半年之久的调查后,府谷县检察院将调查所得问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黄河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小组”, 印发《府谷县黄河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府谷县直排口(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督办会议,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据悉,整治过程中,府谷县委、县政府共计投入资金1.4亿元,相关行政机关出动机械1850多台次,撤离采砂船60艘、设备73台,清理堆土砂石和建筑垃圾等138万m³,覆平大型沙坑55处,拆除违章房屋195间,填埋鱼塘5个,恢复黄河沿岸原状80公里,并建成新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在此期间,府谷县检察院对行政机关整治工作全程跟进监督,在2019年7月对该案开展“回头看”时,确认检察建议内容全部整改到位且无反弹现象。现在黄河府谷段水质达到二级,黄河府谷段生态环境有效改善,黄河府谷段的采砂已经完全合法化、正规化。
20日下午,采访团来到府谷——陕西沿黄公路0公里起点,这里也是榆林市黄河府谷段增殖放流点。
图为榆林市黄河府谷段增殖放流点
作为黄河入陕第一县,府谷县检察院严格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河(湖)长制等生态保护制度,多措并举推进黄河水生物资源保护与养护,通过“重养护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黄河流域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前,该增殖放流点累计放生鲤鱼等鱼苗49.5万尾,已成为晋陕蒙重点增殖放流区域。府谷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娇介绍:“放流的鱼苗必须是榆林本地培育的,同时还要根据水生物多样性改善情况以及黄河水生物的发展情况来确定放流尾数。”
为营造全民参与、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保护黄河水生生态资源的良好局面,府谷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多次开展沿河巡查并进行禁渔法治宣传,与县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就黄河流域增殖放流事宜进行座谈调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对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中提出的人工增殖放流诉讼请求做出制度探索。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而府谷县检察院在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履职举措,正是在实践中勇担“河长”重任,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最大政绩,为保护好“黄河母亲河”做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本次活动由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联合主办,旨在充分挖掘展示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履职举措成效,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检察使命。
编审:申罡 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