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章程的修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伟大转折,党在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同时,也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

1、中共十二大制定修改新党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伟大事业起步,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中共中央也开始部署党的章程的修改工作,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胡耀邦就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修改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征求意见,随后又进行了反复的修改。

在全面总结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共十二大制定修改新党章,共十章五十条。

中共十二大是中共中央决定实行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是在实现党和国家历史的伟大转折、完成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召开的。这次大会通过的党章,是全面总结党的建设经验、特别是“文革”经验后形成的一部新党章,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历次修订党章的蓝本。

这部党章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规定“中国共产党工作的重点,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规定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离退休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等。

2、中共十三大至十七大对党章的部分修改

中共十三大只通过党章修正案对党章的个别条文作了修改,特点是重视制度建设和发展党内民主,重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

十四大党章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张写入党章等。

十五大党章对总纲作了个别修改,把邓小平理论写入党章。

十六大党章把“两个先锋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治国”等写入党章。并增写“党徽党旗”一章,党章增加到十一章五十三条。

十七大党章对总纲和条文进行了部分修改,规定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中共十八大对党的章程的主要修改

按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的总原则,十八大党章主要修改如下:一是把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的指导思想;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作了新阐述;三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作了充实和完善;四是突出强调坚持改革开放;五是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充实了新内容;六是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等。

纵观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制定和修改的十七部党章,体现了如下重要特征:

第一,把马列主义建党理论与中国党建实际统一起来,体现政党建设的规律和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特点。

第二,善于把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教训上升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根本制度、纪律和规定写到党章里。

第三,党章是90多年几代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主要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四,党章既保持基本稳定性,又能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性。

经过多年党章的制定和修改,其地位和功能越来越明确,党章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党在90多年的历程中,与时俱进对党的章程进行修改,为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历史性贡献和实现伟大飞跃提供了保障。

可以预见,在即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党的章程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还会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改,为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靠人民决胜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保障。

(作者系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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