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亚蒙教授在广州车陂调研,听巡逻的综合执法分队长介绍情况

罗亚蒙教授在广州车陂调研,听巡逻的综合执法分队长公安民警介绍情况

杨建新认为,进行社会治理创新,不能逾越法律法规的底线,执法资源重新整合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越位、不错位。车陂模式的创新始终坚持依法原则,不改变执法主体,不改变执法程序,不创设新的执法事项。“前台共管”时,谁的执法范围,谁上前执法,其他成员绝不代替;“后台分流”时,严格依法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处理。同时,整个执法过程有多部门执法人员在场共同监督,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程度有了新的提升。

罗亚蒙教授认为,广州车陂公安+城管++联勤机制,为公安机关深度参与城市综合治理提供了一个比较完美的样本,也符合公安部警力下沉、提高街面见警率的要求,一些县市区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设立城管城管公安分局、城管警察支队、城管警察大队、城管警察中队、城管公安派出所,现在看来已经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应予全部统一撤销,将警力全部下沉充实到一线街面与城管联勤巡逻,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大量行政成本、避免机构重叠、减少人浮于事,还可以为和谐城管、和谐宜居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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