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推动下,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领导小组提出的178项整改任务中,两个月内应完成的139项已全部完成,其余有20项为今年年底前完成,有19项为长期坚持。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体现到办学活动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干部和教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针对“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还需深化”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制度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每年独立设置班次更新率不低于20%、构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课程体系和精品课程、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6个如何”设立科研课题等18项措施。对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梳理了19项具体任务、46项具体举措或硬性指标,并列入整改责任清单或学院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制定《加强党性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中央调训主体班次及相关委托培训班次均开设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相关课程,比例不低于总课时的20%。实施党性教育课程集体备课、教学方案审核等制度,着力提升党性教育课程质量。将每周三定为教师集体备课日,目前已开展5次集体备课活动。三是着力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出台《进一步提高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培训需求调研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努力打造“一流教学”。深度开发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精品课程,着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思想论述”“《准则》《条例》学习辅导”“共产党人的责任与担当”等11门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精品课程。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研究,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分部,加大专兼职教师引进力度,2017年追加2个党的理论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名额。加快对党的建设新思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经验、改革发展稳定新课题的现场教学开发,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构建课程体系,已完成上海市十大改革领域相关经验的选点,并建立健全对江苏、浙江等地改革开放新实践新探索新经验的跟踪调研与课程转化机制。对学院所有现场教学点进行梳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现场教学课程。年内制订推进教学改革创新系列制度,加强教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浦东开发开放主题教室,大力推广运用访谈式教学和论坛式教学,努力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四是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综合素质。年底前完成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发展意见》,系统谋划专职教师的引进与培养。增加专职教师实践经历,统筹安排全体教师的年度教学任务和训前调研、挂职锻炼、蹲点调研等活动,着力解决专职教师“先天不足”、经历“倒挂”问题,目前专职教师外出挂职锻炼已经开始实施。年内完成修订职称评审制度,加强政治考察,注重主业研究成果,优先推荐学术成果与学院教学培训高度契合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解决“职称评定只看学术成果、不论研究方向和教学水平”的问题。提升教师政治理论素养,编制《党员学习教育手册》,在学院的干部教师培训中增加党的理论教育选题内容,3月份已对副处副高以上干部教师开展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年内计划分两批安排所有教师到中央党校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

2.针对“领导班子发挥核心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坚决消除“说了等于做了”的“学院文化”。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落实中央和中组部的有关决策部署、学院会议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对部门和个人的考核。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管理,着力解决学院发展缺乏统筹规划等问题。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订学院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目前,规划提纲已经形成,各部门正在研究编写专项规划。出台《“党支部建设年”工作指导意见》和《党支部(总支)工作考核细则》,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激发教职工创业改革的热情。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劳动纪律,从严管理干部教师队伍。修订《预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和监督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解决“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干部人事工作跑风漏气的问题。修订《院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范围,规范决策机制,细化操作流程及决策讨论方式。加强院务公开,扩大院务委员会会议纪要发放范围,增强“三重一大”决策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让“小道消息”没有市场。制定并严格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选任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杜绝“跑风漏气”。四是加强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解决有的班子成员心思放在讲课赚钱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班子自身建设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请假报告制度,明确“三不两多”要求,公开院领导授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从制度上将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管理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扫除趋利化、不担当等现象。年内完成学院“三定实施意见”的修订,对学院岗位进行梳理,明确内设机构下设处室职能要求,规范岗位职责,加强工作问责,杜绝“遇事绕着走、不担当”现象。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弘扬“讲奉献有作为”的工作作风,纠正“说起理想信念头头是道,遇到事情过于计较个人利益”的消极状态。加强两支队伍相互交流,促进相互沟通理解,缓解“行政人员和教师相互攀比职位待遇”问题。规范劳务费发放,停发不合理劳务费,本职工作不准拿额外报酬。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在巡视期间,院务委员会即知即改,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各内设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机关纪委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形成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判部署常态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院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院务委员会每学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院每年向上级领导机关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修订《加强公文管理的若干规定》,提高公文流转规范性时效性,避免重要文件被“束之高阁”。三是提高政治敏锐性,严防各种意识形态风险。加强教学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教室资源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承接院外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学术会议管理办法》,严格管控会务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对已经接洽的会务活动追加审核,切实增强政治意识、阵地意识,从制度上管牢教室资源的出租使用。建立外请教师审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外请教师政治舆情调研,在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中增设意识形态问题审查工作环节;全体教师签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诺书,明确“院外师资谁邀请谁负责、课件审核、课堂监管、问题纠正”等工作责任;在教学情况分析会和教学委员会会议上对教学意识形态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委托培训班次原则上不允许委托单位自行指定或邀请其他单位的师资来学院授课。加强国际课程意识形态管理。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国际课程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做到“课前充分沟通,课件加强审核,课堂合理调控,课后跟踪评估”;健全国(境)外教师审查及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国际课程师资库,将包括巡视报告指出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倾向方面有问题的外籍教师从师资库中删除;已取消2017年春季学期可能涉及政治敏感问题的5门国际课程,严控意识形态风险。教学管理环节不留死角,建立院领导听课制度,强化教学巡视,重点加强对新师资、新课程的督查;对课堂上出现违反政治纪律言论的专职教师,取消当年晋升职称及评优资格;加强外请教师课件和有关资料的意识形态审查;制定《课堂违反政治纪律现场处置方案》,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意识形态问题,班部人员必须当场制止,并迅速向组织报告。制定实施《涉外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接受境外资助的课题须由国家安全部门和外事部门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规范管理接受境外资助的课题,严格审批程序,院领导、涉外项目管理与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等不得做项目负责人,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现象,解决境外机构或组织资助国内课题管理宽松软的问题。对已承接的境外机构或组织资助课题,规范管理课题研究内容,严格审核研究成果。四是提高网络舆情监控和应对能力。健全学院外网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机制,修订《网站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网络宣传意识形态安全全程管控,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果宣传,加快学院中、英文网站更新。

(二)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建工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狠抓督促落实,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措施。对照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34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结合巡视整改,完善院务委员会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随班工作、加强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等29条已落实;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质量、用制度管人管事等4条属于日常性工作,学院将长期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全员带班制”不符合学院新情况,已停止实施。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等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已落实并将长期坚持。出台《教职工外出授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教职工外出授课,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请假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院务委员会决定事项、巡视整改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督查,突出整改实效,使院务委员会决策、整改措施等及时落实到位。加强干部教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考勤管理,着力解决干部教师精神懈怠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的意识。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机关党委定期对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考核测评,结果在全院公布。严格执行2016年12月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党支部电子台账,每年定期、不定期进行台账抽查,目前已经开展抽查工作;执行《党支部(总支)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和活动质量的检查考核,开展网上“三会一课”点评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指标。三是规范经费使用,杜绝党内生活“福利化”。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学院党内生活及各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强化监督。针对“领导班子听取干部职工意见时租宾馆开会聚餐”的问题,2014年以来已无此类情况。

2.针对“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一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严格执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责任导向,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从制度层面推动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院务委员会每学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院务委员会已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月12日学院召开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结合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围绕加强支部建设、廉洁建设、党员管理等部署2017年度党建工作。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规定》,推进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党支部建设年”工作指导意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四讲四有”标准,强化党员“四个意识”,增强党性修养。机关党委加强学习,及时领会和贯彻中央最新精神,2017年以来已组织6次集体学习。制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计划》,报上海市机关工委审核同意,将于5—6月完成换届工作。针对“党支部超期换届”的问题,学院已于2016年4月完成所有党支部换届工作;机关党委不定期举办支部委员党员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委的学习和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纪律规矩意识,提高党务工作水平。机关党委班子于3月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党支部于3月9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反省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机关党委行政经费审批程序。针对“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委经费开支随意”的问题,强化程序管理,严格审批环节,压实各级领导和经费管理干部的责任。机关党委定期向院务委员会报告机关党委行政经费和党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度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三是纠正基层党组织生活娱乐化、福利化等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支部活动内容、方式和经费使用。专题研究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落实《党支部(总支)工作考核细则》,列出支部和党员管理考核清单。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深挖思想根源,严肃整改基层党组织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干部日常谈心谈话和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选人用人”满意度。严格落实中组部印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工作程序,避免一把手先发言定调。针对某干部档案有多个年龄的问题,经查实,当时已按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按规定认定了该干部的一个年龄为最后组织认定年龄,该干部现已调离至其他单位。严格执行任职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针对“2013年以来6名局处级干部未按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的问题,学院从2015年1月起已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进一步细化试用期公示、考核的程序。二是认真清理领导干部兼职问题,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针对未按要求清理现职领导干部兼职,有的班子成员在多个社团兼职的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要求,明确了学院在职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的审批范围、程序和方式。班子成员已按要求办理了退出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社团兼职重新申请并按程序审批。对全院在编教职工社团、企业兼职行为进行了摸底清理,目前未发现有兼职取酬情况。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兼任民办学院院长”的问题,当事人已向该民办学院提出辞职并正在办理退出手续,将于6月完成整改。针对“有的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的问题,已查实情况,当事人已在巡视整改之前辞去兼职,并退回违规报酬。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填报不实的问题,已于2016年3月对相关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加强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的宣传教育和抽查核实工作,认真部署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抓好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关于“2013年以来,2名副处级干部擅自出国滞留不归”的问题,2名当事人现已离职。修订《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加强干部教师因私出境审批与日常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范机构设置和干部档案管理。严格履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强化执行回避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进一步细化了回避制度,明确规定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转岗、兼职等事项时,当事人必须回避。针对某部门副主任与其配偶在同一部门任职的问题,已将其配偶调动至其他部门。针对违规设置机构的问题,制定《内设机构设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设置调整的报批程序,已将机关党委和人力资源部合并,撤销违规设立的培训开发中心,并已报中组部备案。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明确干部档案收集归档程序,及时补充档案缺失材料,加紧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收尾工作,目前已完成收集170余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追补干部任免考察材料19份;加快全院“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审核工作,尚有15人未完成个人签字确认,其中3人信息存疑,已按规定启动调研认定程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好“两个责任”

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把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相结合,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强化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加大违纪问责和警示教育力度,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重要责任,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院务委员会每学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问题。制定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落实各级领导、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4月12日召开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按照驻部纪检组的要求,抓紧制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规范问责范围、问责权限和问责程序。二是破除好人主义思想,加大对违纪问题的问责和警示教育力度。实施《关于加强学院班子自身建设若干意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避免“好人主义”和“和稀泥”现象。三是加快推进机关纪委“三转”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厘清机关纪委职能,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全面退出为招投标、评审签字背书等事项。做好“两委”换届选举,严格按规定选任纪委书记。已增配专职纪检干部,充实专职纪检岗位至3人。对机关纪委成立以来的13封积压信访件进行初核,认真处理每个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尽快予以办结。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立即停止为学员违规公款体检,自2017年3月1日起不再安排任何班次的学员进行体检。已于2016年12月纠正违规赠送健身卡问题,废止《文体中心健身卡对外发放管理办法》,已发放的卡一律作废,不再提供服务,对负责管理与发放健身卡的当事人通报批评,责成负责办理申请手续的各部门当事人在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严格培训经费使用管理,从严查处违纪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培训经费(含委托培训项目)一律不得用于培训以外的项目,除学习用品之外,带班人员不得在学院超市和餐厅签单挂账。三是加大学员管理力度,禁止学员消费挂账。对2013年以来学院超市接受学员多笔个人消费挂账并充入培训费的问题,认真调查、列出清单,进一步查明学院超市、文体中心、商务中心等消费场所挂账情况和操作流程,明确管理规定,堵塞漏洞。加大学员管理力度,自2017年1月开始,一律禁止学员个人在院内消费场所签字挂账,杜绝个人消费充入培训费现象。四是规范委托培训收费标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委托的培训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2016年底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学院对口联系的扶贫地区,降低收费或免除费用。严格执行学院委托培训管理办法,完善审批程序,规范办班流程。

3.针对“科研经费、教学资源和后勤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对2013年以来多个课题经费存在明显违规报销问题进行核查,责成有关人员退回违规款项。修订《关于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设立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岗,从严管理课题经费使用,坚决消除科研经费使用上的不规范问题。二是健全教学资源管理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落实《教室资源使用管理办法》《承接院外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从审批流程上加强对后勤出租场地的把关和审核。严禁接待各类推销会、展览会及社会培训机构的办班和培训活动,特别是承接婚宴等影响学院形象的活动。召开教学专题巡视整改工作会议,梳理教学资源管理漏洞,规范资源使用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明令禁止内设机构、中浦后勤、学院员工私自举办和衔接社会机构来院举办“高仿班”或具有培训班性质的任何活动,严禁学院教师参与授课。三是加强后勤监管,防范廉洁风险。规范后勤招标、食材供应、就餐人数、服务标准,减少监管漏洞,降低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3月份食堂餐饮成本节省超过20%,能源节约超过10%,成效明显。修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食品原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加强采购活动监管。梳理食品原料的采购类别、供应商及分类金额等情况。针对一直在两家私营小食品经营部采购水产品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从2017年4月开始,已停止向这两家供应商采购水产品。列出食品采购负面清单。年内制定实施考核中浦后勤公司经营管理绩效的新办法和服务新标准,加强对公司经营成本的管理,杜绝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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