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协同化税收共治打造服务大舞台

2016年以来,各级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方案》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税收协同共治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为纳税服务的优化升级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部门协同“入法”更好服务纳税人。近年来,各地制定实施地方税收保障法规速度明显加快,对各部门综合治税、协税护税以及提供各类涉税信息的职责作出规定并加以刚性约束,力求改变过去部门间职责不清、配合不力等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截至目前,山东、青岛、海南和江西4省、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陕西、宁夏和大连、北京14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实施地方税收保障办法,上海、浙江和广东等省市的地方性税收保障办法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这些法规的作用已逐步显现,委托邮政代征税款、地税协助国税征收二手房交易税款、国税代开发票实行税款“一票联征”、便民办税服务站设到社区等措施让便民办税的舞台更加宽广。在山东滨州,针对户数众多、经营分散的个体税源,各乡镇、街道办设立“个体税源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安排3-5个专职人员配合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发票代开、业务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一年来,个体经营注册户同比增长24%,个体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02%。

——联合激励惩戒让纳税信用更有“含金量”。2016年,税务总局持续扎实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不断深化“银税互动”,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与“贷款信用”相结合,为纳税守信企业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截至目前,全国商业银行通过“银税互动”活动,共对9万多户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近18万笔,贷款金额达2000亿元以上。诚信纳税所能享受的服务远不止此。29个部门签署的《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显著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对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具有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而与之相对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帮助纳税人知规矩、守规矩,有利于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税收法治建设。“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因为不懂,很容易踩雷区,税务机关对联合惩戒的宣传让我们更清楚税务‘红线’,让我们更懂得如何规避风险。”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一家建筑公司财务经理李女士说。

——跨部门信息共享凝聚服务合力。跨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了以往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的自由流通,大大节省了纳税人办理各种手续的成本,“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就是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成功范例。2016年以来,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五证合一”成果,优化了企业的市场准入流程,减少了重复性审查,降低了设立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1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实现了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建立了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浙江省依托省级工商税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全国率先推行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办理一照一码户14.59万户,企业办证总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极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市场创业创新活力被进一步激发。

为政之道,民生为本,纳税服务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能力,用税务人的汗水换来纳税人的笑容,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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