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有力惩治农资制假售假犯罪 两高发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3日联合发布5个“农资打假”刑事典型案例,涵盖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4大类农资产品。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案例中,犯罪情形既包括以高岭土冒充农药的“以假充真”,也包括以陈年种子冒充新种子、产品含量不符合商品标签明示标准的“以次充好”;犯罪手段既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销售,也包括农资“忽悠团”流窜作案。
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严惩农资制假售假犯罪,对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主刑的同时,注重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4个案例销售金额或者使生产遭受的损失都在百万元以上,人民法院对主犯均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元罚金,有力惩治和震慑犯罪。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在总体从严的同时,司法机关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准确适用刑罚,确保宽严有据,宽严有度,罚当其罪。
同时,司法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漏洞、行业监管薄弱环节等问题,司法机关多措并举,督促、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在“周某亮等人销售伪劣种子案”和“程某东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司法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查处涉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记者刘硕)

最高检网站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