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评论】破“龄”立才,时不我待
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及部分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将年龄限制放宽,部分民营企业取消“35岁门槛”,倡导“35岁不应该是终点”。此次调整绝非简单的招聘条件优化,更是打破职场年龄歧视、释放成熟劳动力价值的关键突破,回应了社会对公平就业的迫切呼声,对推动就业公平、优化人才队伍、助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35岁门槛”由来已久,这道门槛,如同掷入湖中的一颗石子,漾开的涟漪延伸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乃至民营企业,慢慢演变为横亘在职场人面前的一道隐形分水岭。在当今劳动力人口平均年龄从32.25岁上升到39.72岁的中国,35岁正是职场的“黄金年龄”。而原有的“35岁门槛”会将大量处于职业黄金期的技术骨干、管理人才等拒之门外,这不仅是对人才资源的限制,更是一种社会性的浪费。因此,打破“35岁门槛”是应对人口结构变化、优化人才资源的重要举措。这既践行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初心,推动公平就业,又能以丰富的人才队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改革要“实”,终究在行。打破年龄“门槛”,必须统筹规划、精准施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政策层面,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针对不合理的年龄限制等行为强化监管力度;机关事业单位要在人员招录中树立导向作用,同步制定激励方案,引导企业将用人标准向能力导向转换。民营企业要革新管理理念与体系,尤其龙头企业,更应重视人才多样化,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摒弃年龄划线,以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为核心,构建持续学习体系助力员工能力提升与转型发展。社会环境方面,要营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扭转以往刻板印象,同时公开维权渠道、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年龄歧视。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打破“35岁门槛”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一次深刻变革,需政策精准发力与社会共识形成双轮驱动,以释放各年龄段的创新活力,为民族复兴伟业构筑坚实的人才基石。要发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优良传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才价值,突破年龄桎梏保障人才发展权利,以开放包容姿态挖掘各年龄段劳动者潜能。要传承“艰苦奋斗、持续学习”进取精神,消除年龄定义劳动者价值的偏见,鼓励全体劳动者持续学习、提升技能,为职业生涯注入持久活力。(热依拉·米吉提)
(《阳光评论》项目由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文明建设专项基金资助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