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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钺锋决定逮捕

2024-12-04 15:2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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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4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钺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吴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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