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评论】“以旧换新”再加力 市场活力再激发
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基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地相继推出具体落实举措。设备、汽车、家电等市场体量大、带动效应强、升级潜力巨大,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对释放内需、拉动投资、增强活力是一大利好。
以市场为导向,瞄准消费者需求。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国际贸易环境日趋紧张,在此背景下,打通国内大循环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据统计,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4亿辆,其中汽车3.45亿辆、新能源汽车2472万辆,汽车驾驶员4.96亿人,汽车消费市场的重头戏在存量市场。实施“以旧换新”能够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需求,但是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本身的质量、性能是产生购买意愿的关键。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生产更多绿色节能环保、科技含量更高、用户体验感更好的产品,吸引消费者参与“以旧换新”。
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可以通过需求带动产业升级变革,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要加大对产品的创新和研发投入,通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入先进技术,优化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要提高回收效率和质量,确保旧设备得到有效的回收处理,赋能设备再拆解、再利用等全链条一体化高质化数字化升级,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
以政策为助力,实现惠企利民双赢。好的政策要取得好的效果,关键在于实践层面的贯彻执行和落实落地,要提高“以旧换新”政策落实的精准度,更好地满足企业更新设备、消费者换新的需求。要督促各地严格管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发生骗补贴、套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防范产生非法翻新、以次充好出售旧家电等行为。要发挥税收政策“杠杆”作用,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保证各项政策精准送达,让收旧更加便利、换新更有动力。(李婉晴)
(《阳光评论》项目由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文明建设专项基金资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