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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以“有界安全”守好“网络之门”

2024-11-07 15:2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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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保障重要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细化规定,“守门人”责任被明确。筑牢网络数据安全防线,是当今互联网发展之需,也是世界共享互联网红利的必由之路。

网络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时代发展日新月异,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步入“快车道”,融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百度可以迅速获取信息,网上聊天能打破时空之限,淘宝购物、网上订餐方便快捷,抖音短视频里全民狂欢……网络渗透通信、医疗、教育等各个领域。“网络空间”广袤无垠,远眺不可见其界,仰视不可见其顶,越是如此,网络的“大门”就越是要守牢,才能防范各种风险挑战带来的危机。揆诸现实,从APP“窃听”致使隐私遭受侵犯到数据“裸奔”,从不法分子利用病毒攻击网络到“垃圾电话”的频繁骚扰,这些网络不法行为令人咬牙切齿、深恶痛绝,安全风险无所不在,必须提高警惕。

这些年,我国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数字城市网络安全评价指数白皮书(2022)》提出“数字城市网络安全评价指标”概念和评价标准;“净网”等专项行动对网络违法违规问题重拳出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这些顶层设计、法规机制、政策举措不断织密网络安全“保护网”。网络无边,但安全有界,这个界限必须守好。《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护用户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安全感,影响着人们对网络的信任感。“构建安全可信的数字世界”,是全社会共同的期待,是网络“守门人”诚信建设的“必答题”。面对现实生活中这些网络安全的“正面交锋”与“冰下暗流”,强化监管、压实责任是关键。此次《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强调设置易于理解、便于访问和操作的个性化推荐关闭选项,为用户提供拒绝接收推送信息、删除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等功能,同时明确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每年度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要求平台不得利用数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压实了相关部门、企业和平台的网络安全责任,有利于守好数据“城池”。

网络数据安全是“国之大者”,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紧密相联。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也靠人民。只有不断壮大“守门人”队伍,每个网民都积极参与、自觉行动,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遵守上网用网规则,发生个人信息泄漏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让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无缝可钻、无处遁形,才能形成最为坚实的“安全堡垒”。无论什么时候,维护网络安全都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守门人”不仅是“他”,也有“你我”,让我们携手共进、协同用力,推动《条例》更好落地,形成维护网络安全的强大合力。(郭素娇)

(《阳光评论》项目由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文明建设专项基金资助支持)

【责任编辑:吴佳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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