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访谈丨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新时代新征程上,如何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来看总台记者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的专访。
全会提出,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沈春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在前进道路上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我国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沈春耀表示,全会对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需要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来作出新的回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沈春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对于实践经验尚不充分,可以依法作出有关授权的决定,条件成熟了再选择修法。需要对多部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的,这种情形可以采取打包修法的方式一并进行处理。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沈春耀表示,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下一步,全国人大在立法领域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生态环境法典等多部法律。对于需要分步推进的制度创新举措,可以采取“决定+立法”“决定+修法”等方式,先依法作出有关决定,再及时部署和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沈春耀:比如说这次《决定》明确提出的,要加强完善人大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还需要我们不仅在制度上能够跟进,同时在工作中能够加强。我们现在是需要着重解决好不好、有没有效率、管不管用的问题。因此我们各方面的制度,各方面的法律,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对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标高质量发展这样的目标来审视,然后不断健全,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