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调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8日发布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别提升至70万元和120万元。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原来的60万元和100万元,提升至70万元和120万元。
此外,对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可上浮10%;对购买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按上浮20%执行。
通知还明确,申请人同时符合广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结合此前出台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的支持政策,广州“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91万元和156万元。(记者王浩明、赵紫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