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临床急需的癌症防治用药纳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以优先配备使用癌症防治药品需求为导向,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了12种抗肿瘤新药和丙肝的治疗药物。

二是研究制定一系列癌症治疗的临床路径和用药指南,明确了对新型抗肿瘤药物在病理、特护用药等方面的指导要求。

 

三是研究完善抗癌药物配备使用的管理政策。这个工作和国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一起做的,一个是在医保费用方面,17种国家谈判的抗癌药物费用不纳入总额控制范围,对合理使用的费用按规定单独核算保障。二是在医疗机构使用方面,对供应保障和合理使用药物提出了要求。在10月份下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通知,要求有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各级肿瘤专科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及时配备谈判药品,而且要求每周要报送采购和使用进展。这个文件已经从10月下旬,到现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这里有一个截至1月3日的统计数据,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共1386家医院上报了相关数据,绝大部分都根据需要采购了刚才所说的谈判的抗癌药,已经使用了60多万盒,减轻了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从10月份到现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进展还是很快的。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主心,继续指导医疗机构加强谈判药物配备,并且通过落实各类肿瘤诊疗指南和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等,以及医嘱审核和综合点评等要求,来提高合理用药和肿瘤诊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