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者凌云
作为多年的公安部副部长,和首任国家安全部部长,凌云有崇拜者,有反对者,有持平论者,对此,他了然于心,却从不予回应,也不辩解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宋春丹
2018年3月15日,95岁的余海宇接到了凌晋的电话,父亲凌云刚刚去世了。
6天后,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国家安全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凌云同志,因病于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5月13日,《人民日报》在第四版左下角转发。
这则消息,平静缓慢地在知晓他的人群之间传开。直到《中国新闻周刊》开始采访时,有的公安部老人还惊奇地反过来问:凌云去世了吗?
他没有传记,没有回忆录,生前几乎不接受记者采访,能够查到的个人资料简单至极。甚至在他的告别仪式上,也没有生平介绍。
真正知晓凌云的在世者已寥寥可数,且大多心照而不宣。从1952年开始担任公安部一局副局长,到1965年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再到1983年成为首任国家安全部部长,凌云有崇拜者,有反对者,有持平论者,对此,他了然于心,却从不予回应,也不辩解。
或许,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不会被轻易提起,但更不会被轻易忘记。
四大笔杆子、左右手
公安部离休干部余海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公安部的老人大多高寿,且记忆力极好。她认为这与这个职业长期高度活跃的脑力劳动有关,工作性质要求他们的头脑保持清晰缜密。
这些活档案般的老人们经历了政治动荡、波诡云谲的30年,退出历史舞台后,再用清醒的30年处理这些沉重的遗产。不过,在每个人眼中,这些遗产并不相同。
余海宇是为数不多的称得上凌云“生前友好”的人之一。但即便是她,也从没听凌云谈过自己。
余海宇和凌云70多年的友谊开始于延安时期。凌云曾说:“是陈龙改变了我的一生。”陈龙是余海宇的丈夫。
1940年,时任中央社会部治安科科长的陈龙是除奸工作的领导。其中,嫌疑分子最多、情况最复杂的是几所学校,陈龙决定亲自负责。位于杨家湾的陕北公学设有保卫委员会,做具体工作的是一个外表英俊的青年,名叫凌云。
不久后,陈龙把凌云调到延安中央社会部二室做侦察工作。余海宇也调到了社会部,开始和凌云共事。1942年,余海宇和陈龙结婚。
在余海宇眼里,凌云很能干,文笔出众,头脑清楚,做事认真,凡是他经手的事都清晰明了,有条不紊。
1949年前夕,中央成立中央军委公安部,罗瑞卿担任部长,公安部机关成员基本上由华北局社会部和中央社会部人员组成。1952年4月,陈龙被任命为公安部副部长兼政保局(一局)局长。健康状况逐步恶化的他不能再兼任局长,经他本人提议,罗瑞卿给中共山东分局发了电报,调时任济南公安局长凌云进京到公安部。凌云匆匆赶到北京,当即被任命为政保局局长。
1964年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分到公安部、后任统战部干部局局长的胡治安刚来就听说,一局局长凌云是部里的“红人”。
凌云和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刘复之都在1964、1965年升任公安部副部长,成为彭真的“左右手”。两人都是党内少有的秀才,都是秘书出身,和王仲方、尹肇之被称为公安部“四大笔杆子”,罗瑞卿每次开会召集筹备班子,这四人必定参加。
在同为笔杆子的胡治安看来,凌云业务能力出色,善于观察,记忆力惊人,而刘复之的文笔更胜一筹,钢笔字更漂亮,群众关系也更好。刘复之跟普通干部都可以称兄道弟,拍肩膀、熊抱。而凌云则不苟言笑,有时甚至给人以“端着架子”的感觉。在院子里散步时,胡治安几乎没见过凌云跟谁打招呼。胡治安的妻子也是老公安,退休前在公安部所属的研究所工作。她分析,这是因为凌云搞政治保卫工作出身,与人打交道中有一种职业性的距离和防御感,习惯于首先以审查的眼光去看待。
一局局长
作为公安部最重要的一局的局长和部里的“红人”,凌云五六十年代参与了公安部很多大案要案的办理。
公安部办理的第一个大案是广州的“二陈案”。1951年1月,广州镇反运动之初,公安部、中南局公安部、华南分局社会部认定广州市在清匪反特和镇反工作中存在右倾偏向,广州市公安局局长陈泊、副局长陈坤被撤职逮捕。陈坤于1952年夏病死狱中,陈泊于1953年5月被判处10年徒刑。此案直到1982年才得以平反。受此案牵连,广州又逮捕了“梁侠特务集团”案共263人。
此案由公安部一局负责审理执行。办案人范祥、郭松年、郝力光经过审理得出结论,所谓“梁侠中统特务集团”一案没有根据,不是事实,应予否定。报告经过一番争论层层上报,送到罗瑞卿案头,罗态度坚决:“此案不能动摇。”根据他的意见,凌云批示:“审不出中统特务来,说明我们审讯工作的无能。”范祥等三人坚持意见,“梁侠案”一直不能结案,三人因此均受处分,被调离公安部。
陈泊的妻子吕璜后来说,悲剧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造成的,不能过于苛责办了这类错案的领导者。“全国解放初期,我们‘一边倒’,什么都向苏联老大哥学习,苏联的肃反经验是把专政矛头指向党内,用对付敌人的办法对付党内同志,公安部率先效法,陈坤、陈泊就是第一个撞上这个枪口的。”
1955年,又发生了饶漱石、潘汉年和扬帆的“饶、潘、扬事件”。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扬帆、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和中组部部长饶漱石均遭逮捕,被判处徒刑。80年代,潘汉年和扬帆先后获得平反。
此案平反后,有人透露,办这案子的主意是凌云出的。扬帆的罪名中有一条是重用、包庇3300多敌特分子,据了解案情的人说,凌云始终认为,3300这个数字夸大了,但扬帆确实应该被审查。
但余海宇认为,这些案子不能算在凌云的头上。毕竟是上面已经拍板发话的政治事件,而且潘汉年和扬帆的平反凌云也参与了。余海宇和凌云一起办过案,觉得他还是比较注重事实的,从严慰冰案中可见一斑。
严慰冰是中宣部部长陆定一的夫人。1960年3月到1966年1月,她给林彪一家投寄了五十几封匿名信,多有辱骂之语。此案由公安部审理,凌云担任组长,余海宇具体负责。
余海宇大费周章,从北京医院和华东医院调出了严慰冰的病历,发现从1952年开始就有她患精神病或偏执性精神病的记载。她向上级做了汇报,凌云和徐子荣都认为,写匿名信是出于病态,不是了不起的政治事件,口头报告给彭真,彭真也同意这一结论,此事没有再追究。
至于“文革”中,彭真、陆定一等都被打成“彭罗陆杨反党集团”成员挨斗,严慰冰也被隔离审查、后来被关进秦城监狱,那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