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苍因犯脱逃罪,加上其此前曾因犯运输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曾因运输毒品被判无期,越狱8天后被抓;当庭自称曾杀人,法院最终未认定
越狱8天,被捕近9个月后,云南越狱毒犯张林苍迎来判决。
新京报记者从昆明中院及代理律师处确认,张林苍因犯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加上其此前曾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此前张林苍涉脱逃罪的一审现场,庭审开始半个小时后,张林苍当庭自称曾经杀人,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法律界人士指出,从法院判决并未变更起诉证明看,张林苍的“杀人”情节,并未被法院认定。
越狱8天被捕 被判无期徒刑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度工作报告,在其中的“名词注释”部分,对曾一度引发关注的“张林苍案”判决结果进行披露。
工作报告中称,“2017年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监狱在押犯张林苍脱逃,5月10日被抓获归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脱逃罪向昆明中院提起公诉,中院于2017年11月16日和2018年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于第二次庭审结束后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张林苍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林苍的辩护律师彭泽,同时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这一判决结果。彭泽表示,案件一审已于日前审理终结,目前已收到判决书。
这样一则判决信息,让“张林苍”案在时隔近3个月后,重新回到公众视野。
云南省司法厅通报,2017年5月2日上午8时20分,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在押罪犯张林苍擅离劳动现场,趁驾驶员下车等候装货之机,强行驾驶一辆130型福田牌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临时栅栏门后脱逃,并把货车丢弃在距监狱2公里处的虹桥路附近。
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案发第二天,云南省公安厅发布A级通缉令,对张林苍进行通缉。通缉令同时进行附带悬赏条款,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由云南省第一监狱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5月4日,云南省司法厅通报称,对于“直接抓获逃犯的,加倍奖励”。
2017年5月9日下午,一名居民在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一带的山区,发现张林苍身影,警方随即部署抓捕。新京报记者获得的现场图片显示,张林苍上半身赤裸,面部有伤,被数名武警控制。联合追逃指挥部则通报称,越狱8天后,张林苍于2017年5月10日上午9时10分,在嵩明县小药灵山被捕。
曾在庭审时自称杀人 案件被迫延期审理
2017年11月16日上午,张林苍涉逃脱罪一案,在昆明中院一审开庭。庭审开始半个小时左右,当法官正在就检方起诉中的内容,对张林苍进行核实时,正在整理文件材料的辩护律师彭泽,听到张林苍突然冒出一句话:“我还杀了人,是个警察”。
张林苍的一句话让庭审现场出现骚动。按照彭泽的说法,在与张林苍有限的几次接触中,从未听其谈论过“杀人”事宜,突发的变故,也让彭泽感到惊诧。此外,张林苍的父亲张永富表示,不知道儿子“喊杀”意图。
新京报记者获悉,由于张林苍的突然交代,法官宣布案件退回,重新进行补充侦查,并将择日开庭。
这不是张林苍第一次在当庭“翻供”,此前的2016年10月17日,在涉运输毒品罪一案的一审现场,张林苍推翻此前笔录内容,并称自己“被欺骗和利用”,不过,这一说法并未被法院采纳。
张林苍涉运输毒品罪一案一审认定,2016年2月23日,张林苍非法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1280克。此外,其尿检结果呈阳性。
2016年10月2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张林苍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彭泽称,一审宣判后,张林苍及其家属并未提起上诉。
1989年,张林苍出生于云南省马龙县。其父张永富说,2007年,张林苍在18岁时入伍,在江西的消防部队服役,曾获得“优秀士兵”等称号,服役5年后,于2012年复员回乡。此后,张林苍跟着自己跑过一阵长途运输,之后借钱在马龙县城开办一家KTV,但生意一直不太好,投资30万元,最终KTV只卖出11万元,张林苍也因此欠债。
马龙县马过河镇何家村一名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张林苍上学时成绩一般,但是为人相对“仗义”。不过,自从KTV转手后,张林苍经济上相对拮据,曾经向身边人借钱,但是“一直没借到”。
张永富则对儿子的经济状况了解不多,其表示,对于昆明中院认定的运输毒品事实,以及其后的越狱逃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2018年1月18日,张林苍从昆明市看守所,被押往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