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临近,能否抢到回家的车票成为很多人的心头病。近几年,网上抢票已经成为许多人买票的首选。网络抢票软件也滋生了很多网络黄牛的出现,他们利用抢票工具,号称用成功率更高的方式拿票从而牟利。

■ 律师说法

“抢票软件是对正常购票的不公平”

对于抢票软件,12306客服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铁路部门与第三方抢票软件之间并无任何合作。

对此,北京百瑞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志伟律师认为,抢票软件实质上涉嫌违法倒卖车船票。抢票软件在本质上和传统的倒卖车票的行为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利用了互联网的手段。“传统方式可能是通过管理上的漏洞进行倒卖,而随着管理的完善,现在通过互联网手段抢票,应该是铁路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

然而,“分流抢票”的制作人小风告诉记者,分流抢票是自己上大学时制作的一款软件,当时只是自己在用,后来提供给周边的人。而制作这款软件的初衷就是为了抵制黄牛倒票,解决买票难的问题。

这个软件的使用,是完全免费的,只是在软件界面中设立了一个“赞助与注册VIP”并附上支付的二维码,用户可以直接扫码支付20元以上的赞助。

“这个赞助是完全出于自愿,赞助的多少和使用功能没有任何关系,分流是不赚钱的,我看到别人用我软件,很开心。”小风说自己做“分流”已经做了好多年了,也帮到了很多朋友,有一些人经常给他发一些感谢信,他自己也有一份正式工作。

对此,辽宁健业律师事务所的范荣律师表示,目前的抢票软件确实造成对正常购票消费者的不公平。好比正常买票队伍中突然有人插队,但因相关立法监管滞后,目前此行为尚属道德争议范畴。

“借抢票之机搞搭售涉嫌不正当竞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北京市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认为,如果抢票软件只是提供一种方式而没有收取相关的手续费用,则不会构成相关犯罪,但如果收取了相关费用并且数额过大,则很可能涉嫌犯罪。

此外,抢票软件也很可能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部分网站在下载抢票软件的同时,借机搞搭售,进行捆绑式销售行为,比如在系统默认选项中增加“抢票套餐”等额外有偿服务,有时消费者购票时间仓促的情况下,也很容易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消费,这样的销售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涉嫌不正当竞争。

<  1  2  3